2024年湖南益阳焚烧秸秆最新规定:禁止露天焚烧秸秆,但1种情况例外
2024-03-08 10:17:19来源:农交网阅读量:3772
《益阳市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试行)》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已经下发。下面农交网小编带来2024年湖南益阳焚烧秸秆最新规定,禁止露天焚烧秸秆,但1种情况例外。
一、2024年益阳焚烧秸秆最新规定
县市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对病虫害农作物秸秆进行检疫,确需露天焚烧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经市农业农村部门核定,市蓝天办审批,报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备案,在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的指导监督下,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就地焚烧。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加强对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的实时监测,依法依规查处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行为。大气污染防治特护期内,参照森林防火的管控办法,依法依规、因地制宜出台农作物秸秆禁烧临时管控措施。
鼓励创建无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村(居)民委会会。村(居)民委会会应当根据本地的实际将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纳入村规民约,并组织实施。
二、 益阳秸秆综合利用
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应当鼓励和扶持采用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原料化、燃料化等多种形式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和集中育秧推广力度,切实提高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效率。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要鼓励农户自主探索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途径,引导农户将农作物秸秆用于发展种养业的垫料、饲料等。
大力推行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经纪人制度。鼓励从事种植业的农户、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农业经营主体、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企业、农业经纪人及其他社会投资人到乡镇(街道)和村(社区)设立农作物秸秆收贮站(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