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云南楚雄露天秸秆禁烧限烧的规定:限烧区域有哪些?
2024-03-08 10:16:47来源:农交网阅读量:468
为加强露天禁烧秸秆焚烧管理工作,促进秸秆综合利用,防治大气污染,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近日,云南楚雄露天秸秆禁烧限烧的规定下发,下面农交网小编带来限烧区域有哪些?
一、2024年云南楚雄露天秸秆禁烧限烧的规定
1、秸秆包括
玉米、水稻、麦类、油菜、蚕豆、烤烟及其他杂粮等农作物在采收后的剩余物。
2、禁烧区域
鹿城镇、东瓜镇、吕合镇、紫溪镇、东华镇、子午镇、苍岭镇。禁烧时段:全时段禁烧。
3、限烧区域
三街镇、八角镇、中山镇、新村镇、西舍路镇、树苴乡、大过口乡、大地基乡。禁烧时段:每年12月1日至次年6月15日禁烧。
禁烧区域和时段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采取任何形式的露天焚烧秸秆行为,逐步实现秸秆资源化利用。限烧区域乡镇可以根据本乡镇实际情况自行制定秸秆烧除方案,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进行小范围、分时段烧除,禁止大范围集中烧除。
各乡镇人民政府根据《楚雄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楚雄市乡镇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通知》,按照《楚雄彝族自治州乡村清洁条例》第二十一条:在乡村范围内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自觉维护乡村清洁,禁止下列行为:(六)在依法划定的禁烧区露天焚烧秸秆、落叶、杂草和生产生活垃圾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第二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的行为,由村(居)民委员会、村(居)民小组依照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给予批评教育,并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由乡(镇)人民政府按照以下规定给予处罚:(六)违反第六项规定的,可以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