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内江《威远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全文
2018-03-23 17:32:10来源:威远县政府办阅读量:2465
威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威远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威府办发[2017]120号)
2017年12月12日
为扎实推进我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37号)、《省农业厅、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林业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川农业〔2015〕14号)、《中共内江市委农村工作委员会等七部门关于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加快发展农村新型集体经济的试行意见》(内农委〔2017〕33号),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理顺以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关系为基础,以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合法权益为核心,以明晰和保障村级集体资产的产权主体及其成员的利益为重点,建立起归属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促进集体经济发展壮大、集体资产保值增值、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收入持续增长,推动农业农村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实现乡村振兴。
二、基本原则
(一)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根据各村经济发展水平和实际情况,选择最合适的改革方式,处理好国家、集体、农民的利益关系。
(二)公开、公正、公平,体现民主。要在民主参与、民主决策的前提下,把公开、公正、公平精神贯穿于改革的全过程。
(三)规范操作,加强指导。改革的各个环节必须经过合法的民主程序,循序渐进,并始终在镇党委、政府和县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进行。
(四)先行试点,稳步推进。先行局部试点,在取得成熟经验基础上,再行扩大改革范围,确保改革平稳顺利推进。
三、目标任务
2018年1月完成严陵镇平山村和双柏村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
在坚持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探索推进以股份合作为主要形式,以清产核资、资产量化、股权配置、股权界定、股权管理为主要内容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逐步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的管理决策机制、资产管理运行机制和收益分配机制,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利益共享、保护严格、流转规范、监管有力”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实现农村集体资产产权登记规范化、交易市场化,构建完善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现代产权运行体制。
四、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7年8月1日-2017年11月20日)
1.成立机构,落实人员。(2017年8月1日-2017年8月31日)县上成立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试点镇成立改革试点工作组;试点村成立改革试点工作小组。
2.确定改革试点单位。(2017年9月1日-2017年9月30日)确定严陵镇平山村和双柏村为2017年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单位。
3.召开动员会。(2017年10月1日-2017年10月10日)召开动员会议,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4.制定《方案》。(2017年10月11日-2017年11月20日)制定《威远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二)实施阶段(2017年11月21日-2018年1月20日)
1.清产核资。(2017年11月21日-2017年11月30日)
根据《农业部关于印发〈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资产所有权界定暂行办法〉的通知》(农经发〔1998〕6号)明确集体资产的范围,分类进行登记,明确村、组集体资产的权属。
(1)试点镇工作组、试点村工作小组联合组成清产核资小组;
(2)明确集体资产范围和权属,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各类资产和债务,进行全面清理,分类填写清理单,设立台账;
(3)召开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小组会讨论清产核资的情况;
(4)汇总讨论结果,公示7天;
(5)公示无异议后报镇工作组审批。
2.成员界定。(2017年12月1日-2017年12月20日)
按照《四川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确认指导意见》(川农业〔2015〕21号)的要求,把握成员资格确认政策界限,通过宣传动员、调查摸底、民主决策、结果公示、资料备案的操作程序界定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
(1)以户籍为基础,以组为单位,摸清实际情况,填写《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登记表》。
(2)召开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小组会对各组成员的情况进行讨论,民主协商确认成员身份,做好会议记录和留存影像资料。
(3)根据会议表决的结果汇总《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登记表》,并公示7天。
(4)公示无异议后,报所在镇工作组审核备案。
3.资产量化。(2017年12月21日-2017年12月31日)
(1)明确参与量化人员的范围。根据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界定结果确定股东人员,并交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小组会讨论通过。经讨论通过的决议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得随意调整变动。
(2)确定量化资产的数额。实行“确权确股不确值”的股权量化办法,经营性资产、可转化为经营性资产的非经营性资产、资源性资产以元为单位确定数额,进行股权量化;不可转化为经营性资产的非经营性资产登记备案,不进行股权量化。
(3)确定每位股东享有的集体资产股份份额。明确股份设置的原则、股份量化标准、设置股份的类型及所占比例,确定每位股东所占的份额。
(4)编制股东名册,明确个人及每户共有的股份数,并张榜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建立股东台账。
(5)报镇工作组审查批复并备案,将结果汇总后报县农林局农经股备案。
(6)根据批复结果,由集体经济组织向成员颁发《股权证》,以户为单位,量化到人。
4.建立集体经济组织。(2018年1月1日-2018年1月10日)
(1)拟定并讨论通过集体经济组织的《章程》。
(2)召开股东(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会、监事会,并通过《章程》,明确股东(代表)大会的议事规则、理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等管理内容。
(3)将通过的《章程》、选举结果等报镇工作组审批。
(4)凭镇工作组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到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法人登记注册。
5.制定收益分配制度。(2018年1月11日-2017年1月20日)
(1)明确收益分配的依据为股民所持有的股权证。
(2)明确收益分配的顺序和比例,明确把当年已经确定的收益总额连同前年度的未分配收益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合理分配。确定提取公积公益金的比例,主要用于发展生产,包括转增资本和弥补亏损、公益设施建设;明确提取应付福利费,用于集体福利方面支出,一般根据上年实际开支提取;提取积累后再进行股份分红。
(3)年度收益分配方案要经股东(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公示无异议后在实施。
(4)对提取的公积金、公益金及公共开支费用进行财务登记,实行收支两条线,做好支出账目。对股东收益分配造册,报镇工作组备案。
6.总结阶段。(2018年11月21日-1月31日)
县农林局和试点镇、村要及时对工作进行总结,对改革过程中形成的有关决议、实施方案、《章程》、股东名册、工商登记证明等重要资料等进行全面整理归档。全面总结赋予农民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的改革试点工作情况,形成工作报告,为全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奠定基础。
五、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宣传动员。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要做好宣传工作,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在具体实践和工作中,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作用和党员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坚持思想教育和积极引导的工作方法,将保障农民群众民主权益作为基本原则,做好不同对象的思想工作,讲清政策,明确权利和责任,避免和防止改革简单化,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改革氛围。
(二)精心组织,规范决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涉及全体成员的切身利益,必须严格按照改革方案要求提交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民主讨论。有关数据、政策规定和实施方案要提前公示公开,提交集体成员广泛讨论,充分听取意见,履行规范的操作程序,取得广大成员的理解和支持,未得到集体成员同意和认可的改革方案不得强行推行。要区别不同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试点,逐步总结经验,形成较规范的工作方案和指导政策。
(三)加强指导,履行职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操作难度大,各镇农经工作人员要在当地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承担起指导监督管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责任,切实履行职责,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周密实施,积极主动帮助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解决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在工作推进过程中要善于总结经验和教训,不断完善工作方案,确保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稳步推进。
注:威远县,隶属四川省内江市,取“威名远震”之义。地处内江西北部,东邻内江市中区,南连自贡大安区和贡井区,西界自贡市荣县,北衔资中县,西北与眉山仁寿县、乐山井研县接壤。辖20个镇:严陵镇、铺子湾镇、新店镇、向义镇、界牌镇、龙会镇、高石镇、东联镇、靖和镇、镇西镇、庆卫镇、山王镇、黄荆沟镇、观英滩镇、新场镇、连界镇、越溪镇、两河镇、碗厂镇、小河镇。面积1289平方千米,人口为72.8422万(2016年)。
威远县地势西北高、东南低,分为低山、丘陵两大地貌区。气候属亚热带季风暖湿气候区;河流有威远河、越溪河等。威远旅游资源丰富,以穹窿风光和古砦集群著称,景点有穹窿古寨群旅游区、俩母山、慈菇塘省级森林公园、船石湖、长沙湖、葫芦湖、静宁寺、凤凰寺、石板河等。名人有胡驭垓、罗世文、唐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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