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开展“标准地”改革?
2024-03-15 10:21:29来源:农交网阅读量:549
工业用地“标准地”,是指在城镇开发边界内、工业园区内具备供地条件的区域,对新建工业项目先行完成区域评价、先行设定控制指标,企业拿地即可开工建设,且在出让后按照约定接受监管的工业用地。下面农交网小编带来为什么开展“标准地”改革?
一、为什么开展“标准地”改革?
首先,开展“标准地”改革是省委省政府的工作安排。今年3月4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行工业用地“标准地”改革的通知》(川办发〔2021〕11号)。按照“事前定标准、事中作承诺、事后强监管”的总体要求,对开展“标准地”改革进行了安排部署。2021年7月2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实施工业用地“标准地”改革的通知》(眉府办发〔2021〕14号)。明确了改革目标:2021年,眉山天府新区、全市7个省级开发区启动工业项目“标准地”供应工作,各采用“标准地”供应工业项目用地不少于1宗;2022年,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供应宗数比例30%以上;2023年,全面推行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供应。
其次,开展“标准地”改革是市政府推进协同改革先行区改革的重要抓手。2020年7月,市政府印发了《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眉山协同改革先行区建设实施方案》,眉山天府新区视高片区、青龙片区、空港经济片区纳入先行区实施范围。方案要求建立产业用地新机制,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方面通过“多规合一”“多评合一”等实现新突破。工业用地“标准地”改革将作为协同改革的重要内容,全面推进,有助于创新眉山经验。
第三,开展“标准地”改革是推进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标准地”改革,将在国家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基础上,增加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亩均税收”作为主干指标,解决工业项目评价体系中有“体量”没“质量”的问题,着力提升土地产出效益;通过推行“标准地+承诺制”,将适用承诺制的事项提前纳入土地供应公告,企业取得土地后,审批部门根据公示后的企业书面承诺即可作出审批决定,压缩审批周期,真正实现企业“拿地即可开工”;通过强化事后监管,落实工业企业全生命周期管理,解决工业项目长期以来“重前端引入、轻后端监管”的问题,促进工业企业提质增效,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
以上就是开展“标准地”改革的原因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