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蛙养殖国家最新政策:牛蛙是不是禁养了?
2023-03-31 11:01:56来源:农交网阅读量:16269
为加强水环境综合治理,保护人民群众生活环境。近年来多地发布了关于严禁非法养殖牛蛙的通告,下面农交网小编带来牛蛙养殖国家最新政策,牛蛙是不是禁养了?
一、牛蛙养殖国家最新政策
因环保、疫情等原因,一些地方禁养、禁售牛蛙。
法律依据:《龙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牛蛙养殖污染专项整治的通告》
第一条 整治对象及内容
全市饮用水源保护区内一律禁止养殖牛蛙,已有的牛蛙养殖场一律限于2022年6月30日前予以退养或者关闭拆除;在全市范围内对证件不齐、占用破坏耕地、污染治理设施不全或者养殖污水排放未达标的牛蛙养殖场,一律限于2022年7月31日前予以退养或者关闭拆除。
第二条 整治时间及要求
各乡(镇)场要按属地管理原则,组织对本辖区内的牛蛙养殖情况进行排查并登记造册,建立相关工作台账,开展集中整治。2022年6月15日前完成摸底排查造册,6月中旬起集中力量开展整治。林业、农业、海洋与渔业、环保、水利、国土等有关部门要宣传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强化监管、加强配合。对未在规定期限内退养及关闭拆除的,逾期将由相关部门及养殖场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农林场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予以退养或关闭拆除;涉嫌违法犯罪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二、牛蛙是不是禁养了?
牛蛙没有禁养,只不过不能非法养殖。下面带来苍梧县人民政府关于严禁非法养殖牛蛙的通告如下:
1、占用、破坏耕地和污染治理设施不全、养殖废水直接排放的牛蛙养殖场(户),未经批准许可不得再投放牛蛙苗种,并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自行退养,全面拆除和清理养殖设施,恢复土地种植条件,消除污染隐患。
2、凡在规定期限内未退养、全面拆除和清理养殖设施、恢复土地种植条件的非法牛蛙养殖场(户),或在本通告发布后违法新增、扩建的牛蛙养殖场(户),将由属地镇人民政府、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苍梧生态环境局等部门依法严厉查处其非法养殖、破坏耕地和污染环境等违法行为,直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予以拆除关闭。
3、公民有保护耕地和生态环境的义务,一旦发现非法养殖牛蛙行为,应及时向当地镇政府或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苍梧生态环境局等部门举报。
4、对阻挠妨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以上就是牛蛙养殖国家最新政策的相关内容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