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土地确权政策中,这些特殊情况你都了解吗?
2020-06-23 16:52:27来源:农交网阅读量:1829
如今,重庆农村土地确权已经基本完成,许多农民手中已拿到了确权证书,但也有部分农民还没有取得确权证书。那么在重庆土地确权政策中,这些特殊情况你都了解吗?
1、城镇建设规划区内承包地怎么确权登记颁证?
城镇建设规划区内的承包地,凡是尚未正式实施征地的,只要其土地承包关系还依法存在,原则上都应纳入本次深化确权登记颁证范畴。但对即将征地的区域,为避免增加矛盾,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并报市农委备案,可暂缓确权登记颁证。
2、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相结合的问题
根据《重庆市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实施方案》,国土部门负责将永久基本农田划定落实到承包农户和地块,农业部门负责将相关信息记载进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和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
国土部门已将基本农田落实到农户和地块的,县农业部门要根据审核审定后的基本农田信息,及时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和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进行记载。
3、农户在承包地上修建房屋,可以确权吗?
经国土部门批准同意在承包地上修建住宅房屋的,应当依法承认其承包地发生变化,按变化后的承包地登记。未经批准擅自占用承包地建房的,由国土部门依法进行查处,本次暂按原承包关系登记。
4、农户自行开垦荒地形成的耕地,可以确权吗?
对农户自行开垦的耕地,经所在集体经济组织同意并依照程序发包给开垦土地的农户承包经营的,按实际承包关系进行登记。
开垦的耕地已纳入家庭承包的,按家庭承包方式进行登记;已按其他方式承包的,按其他承包方式进行登记。
尚未确定承包关系的,暂不纳入承包地确权登记,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由集体经济组织民主讨论并依程序妥善处理。
5、原宅基地复垦新增耕地怎么确权?
在“地票”交易中,原宅基地已复垦为耕地的土地,已依法按相关程序承包给农户的,按实际承包关系进行登记。未履行相关程序建立合法土地承包关系的,暂不纳入承包地确权登记。
6、退耕还林承包地怎么确权?
农户承包地已依法退耕还林的,本次不作为承包地确权登记。农户自行在原家庭承包地上栽植树木,该区域未依法纳入国家退耕还林范围的,仍按承包地予以确权登记。
7、自留地、饲料地怎么确权?
在开展承包地调查时,各地应将农户自留地、饲料地一并纳入调查范畴。是否登记上证实行区别处理:凡是集体经济组织已统一将自留地、饲料地纳入承包地管理的,按承包地进行确权登记颁证;未统一纳入承包地管理的,只做好调查记录,不进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及记载上证。
温馨提示,关于土地确权中户主的确定问题,原则上以二轮土地承包时的户主为准;对二轮土地承包时的户主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需要变更的,由农户推举一名家庭成员为户主。农户推举确认的户主,必须向发包方提出书面申请,发包方直接确定的户主必须要有书面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