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黄冈市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建设实施方案》全文
2018-01-17 15:55:38来源:黄冈市政府阅读量:2360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冈市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黄政办发〔2017〕31号)
2017年7月21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引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5〕71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全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的指导意见》(鄂政办发〔2015〕33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黄冈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市场建设的指导意见》(黄政办发〔2016〕74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精神,为推进我市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市场建设,结合黄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政府主导、公司制运作、公益性方向”的原则,组建政府控股、社会资本参股的黄冈市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加快构建以市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为龙头,市县联网、对接武汉、交易有序、监管有力的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市场体系,努力将市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打造集土地流转、产权交易、资产鉴证、融资担保等于一体的区域性为农服务综合平台。
二、建设内容
(一)成立黄冈市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对外称黄冈市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公司性质为企业法人。
1.公司注册资本。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其中市政府出资510万元,占股51%;政府采购引进的湖北山天林产品股份有限公司出资490万元,占股49%。均以货币资金形式出资,市政府出资部分,由黄冈白潭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履行出资义务。今后视公司发展需要,可按照公司章程规定,进一步增加注册资本额度和完善优化股本结构。
2.公司组织架构。按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设立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名。其中董事长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党委书记,负责公司的全面工作。董事长由市农办推荐提名,按《公司法》选举产生。其余4名董事,分别由白潭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推荐1人、湖北山天林产品股份有限公司推荐2人、市国资委推荐1名独立董事担任。经营管理层岗位设定和人选,由董事会确定和选聘。公司董事长的人事管理由市农办负责,报市委组织部、市国资委、人选原所在单位备案。高管人员和一般工作人员的人事管理由公司负责,其中高管人员报市农办备案。一般工作人员由公司公开招聘。公司党组织关系隶属市农办党总支。
3.公司主要职能。主要负责黄冈市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的建设、运营和管理,并采取独资、参股和合作等多种方式参与县(市)分中心建设、管理。中心的交易品种按照《指导意见》确定的范围进行。今后视交易需要,经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适当增加交易品种。
4.公司(中心)经营地址。公司(中心)办公地点和经营场所设在市大别山金融中心。
(二)公司的监督管理
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全市农村产权交易市场的监督管理。市农办、市农村财政和经营管理局负责市公司(中心)的业务指导、管理,以及县(市)分中心建设的统筹协调。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的监管职责,会同市农办负责市公司(中心)经营业绩考核、薪酬管理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等工作。市金融工作局负责市公司(中心)交易品种、交易规则执行的监管。
(三)县(市)分中心和乡镇服务站建设
1.县(市)分中心建设。按市县一体模式,统一设立国有控股的企业法人制县(市)分中心。建设方式,由市公司与各县(市)政府协商,采取市公司统一投资、或参股联建(市公司参股不超过总股本的20%)等方式,同步建设,分级管理,授权交易,联网运行。县(市)分中心可以依托县行政服务中心建设,也可以独立办公经营,办公经营场地由县(市)政府免费提供。县(市)分中心的交易活动由市中心按照1+N模式,统一业务指导、统一交易系统、统一信息发布、统一交易规则、统一收费标准、统一出具交易鉴证书,分级办理业务。县(市)分中心负责审查乡镇服务站提供的交易资料、向市中心上传信息,并根据市中心的授权分级开展实质性经营交易。,由县(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本地分中心的交易监管。县(市)分中心的人员管理,按照不同的建设方式,谁投资、谁负责管理。
2.乡镇服务站建设。按《指导意见》要求,由乡镇农经所依托农村“三资”监管代理服务中心设立,承担交易信息收集、资料初审和向县级分中心上传信息等功能。
三、政策支持
(一)市公司(中心)场租费。市公司(中心)的办公交易场所由黄冈白潭湖片区筹委会免费提供,暂定三年。
(二)市公司(中心)的运营补贴。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引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5〕71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全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的指导意见》(鄂政办发〔2015〕33号)文件精神和《财政部关于坚决制止地方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违法违规融资的通知》(财预〔2017〕87号)要求,2017年的市公司(中心)运营补贴,由公司列出需要政府补贴的项目清单,经市财政局据实审核后,以购买服务方式予以补贴。从2018年起,由市公司(中心)在年初提出补贴预算清单报市财政局,经市财政局审定后纳入年度市级财政预算。纳入预算的补贴期限从2018年起计算,暂定三年。县(市)分中心参照市政策执行。
(三)加强部门支持。市、县农业、林业、水利、国土资源等相关部门要配合支持市公司(中心)开展交易活动,提供便利化服务。市改革办要将市直相关部门支持市公司(中心)建设的情况和县(市)分中心的建设运营情况,分别纳入市直部门和县(市)党政领导班子年度改革责任目标考核内容,与其它改革项目同步督办、同步考核。
四、建设进度安排
加快建设进度,力争2017年7月底完成公司和县(市)分中心组建的前期工作,12月底前投入试运营。
注:黄冈,湖北省下辖地级市。位于湖北省东部、大别山南麓,北接河南、东连安徽、南与鄂州、黄石、九江隔江相望。辖有两市(麻城市、武穴市)、两区(黄州区、龙感湖管理区)、七县(团风县、浠水县、罗田县、英山县、蕲春县、黄梅县、红安县),127个乡镇街,4290个行政村。总面积17453平方公里,总人口810万(2017年)。
黄冈北部和东部为大别山低山丘陵,中部为海拔100~250米的丘陵岗地;南部为长江冲积平原,多湖泊,河流主要有巴河、佛河、新河等,均自北向南注入长江。气候属亚热带大陆性季风气候,江淮小气候区,四季光热界线分明。
黄冈地处“吴头楚尾”,是鄂东文化的发祥地之一。据专家考证,吴、楚、汉等古老文化在这里相互交汇融合,其文化面貌颇具特色,带有浓厚的“巴水蛮族”遗风。民间文化源远流长,丰富多彩,不仅有大量的有形文化遗产,还有斑斓多姿的无形文化遗产,遍及黄冈的山山水水、村村寨寨,犹如一个巨大的民间文化资源宝库。
黄冈历史文化源远流长,有2000多年的建置历史,孕育了中国佛教禅宗四祖道信、五祖弘忍、六祖慧能,宋代活字印刷术发明人毕升,明代医圣李时珍,现代地质科学巨人李四光,爱国诗人学者闻一多,国学大师黄侃,哲学家熊十力,文学评论家胡风等等一大批科学文化巨匠。此外还有国家主席李先念、代主席董必武等政治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