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设施农业用地怎么申请?申请流程来啦
2023-11-08 11:21:36来源:农交网阅读量:1193
农业设施用地的申请首先需要用地者向所在的镇或者是乡提出书面申请,在申请中应当载明申请用地的具体信息,例如申请人的基本信息以及用地的用途等等,之后由国土员核实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最终由县政府审批。下面农交网小编带来湖南设施农业用地怎么申请?申请流程来啦。
一、湖南设施农业用地怎么申请?
(一)选址
经营者确定初步选址后,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交拟选址区域界址坐标。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向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查询拟选址区域地类、权属、面积等国土调查数据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等划定情况,并反馈经营者。不符合选址要求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指导经营者另行选址。符合选址要求但涉及占用耕地、林地、草地等的,提示经营者先行办理有关审批手续。
(二)申请
经营者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提出设施农业用地申请,通过土地流转发展设施农业的,设施建设还应当征求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意见。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书面同意,经营者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交备案申请表及其他有关资料(见附件1、2),申请设施农业用地备案。
(三)备案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对备案申请进行审查,通过征询反馈意见或联审会等方式与县级有关部门建立协同审查机制。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因情况复杂难以在规定期限内作出决定的,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四)上图入库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每月向县级自然资源、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汇交设施农业用地备案资料。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收到后及时核验,在10个工作日内通过全国设施农业用地监管系统上图入库,并结合设施建设运营情况,及时纳入国土变更调查和更新上图入库信息。
农户自建用地面积30平方米以下的种植养殖设施,在符合选址要求且不需办理有关审批手续的前提下,可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调查摸底,实行台账管理,不纳入上图入库范围。
以上就是湖南设施农业用地申请流程的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