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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界定设施农业用地规模是多少?

2023-11-08 11:20:28来源:农交网阅读量:1064

设施农业用地的范围可以根据不同的地理位置、气候条件和农业需求而有所不同。这种生产方式在一些地区被广泛采用,特别是在城市周边地区和恶劣气候条件下,以增加农产品的生产。下面农交网小编带来湖南界定设施农业用地规模是多少

一、湖南界定设施农业用地规模是多少?

作物种植和畜禽水产养殖的生产设施用地规模根据生产规模和建设标准合理确定,辅助设施用地实行用地占比和用地规模“双指标”控制。对发展较为成熟的设施农业类型,省自然资源厅将会同省农业农村厅适时制定发布专门用地标准。

(一)作物种植辅助设施用地标准

进行作物设施种植(栽培)和育种育苗的,辅助设施用地原则上控制在项目用地的10%以内,最多不超过10亩。从事大田种植的辅助设施用地原则上控制在种植面积的5%以内,种植面积500亩以内的,最多不超过20亩;种植面积500亩以上的,最多不超过30亩。单纯的农业机械化服务组织,辅助设施用地原则上控制在其服务面积的3‰以内,最多不超过10亩。看护房规模控制在单层、15平方米以内。

(二)畜禽水产养殖辅助设施用地标准

畜禽水产养殖的辅助设施用地原则上控制在项目用地的15%以内,最多不超过15亩,但生猪养殖不受15亩上限限制。养殖设施允许建设多层建筑,但需符合相关规划、建设安全和生物防疫等要求。员工宿舍、食堂等设施用地面积不超过25平方米/人。

设施农业用地是指用于设施农业的土地,设施农业是一种在受控的环境条件下进行的农业生产方式,通常包括温室、大棚、塑料棚等设施,用于种植蔬菜、水果、花卉、草本植物等。这种生产方式可以提供更好的气候控制、害虫管理和作物生长的环境,有助于提高农产品的产量和质量。

以上就是湖南界定设施农业用地规模的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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