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汝州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清产核资指导意见(试行)全文
2018-05-09 11:37:59来源:汝州市人民政府阅读量:1976
《汝州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清产核资指导意见(试行)》(汝农扶组〔2017〕52号)
2017年12月7日
为摸清全市村(社区)集体资产底数,积极稳妥推进我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37号)、《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豫发〔2017〕15号)和《中共汝州市委汝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汝州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汝发〔2017〕2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清产核资的目的在于全面清查核实农村集体所有资金、资产和资源(以下简称“三资”)的存量、结构、分布等情况,依法、依规、合理界定集体资产权属,为实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奠定基础。清产核资基准日作为资产清查及填报资料的日期,定于2017年12月31日。
(一)对象范围
全市所有行政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资金、资产和资源,包括货币资金、经营性资产、公益性资产和资源性资产(已经确权到户的耕地、林地等除外)。重点清查核实未承包到户的资源性资产和集体统一经营的经营性资产以及现金、债权债务等。具体如下:
1.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拥有的现金和银行存款等货币资金;
2.村集体经济组织投资兴建或购买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等资产;
3.水利、交通、文化、教育等基础和公益设施以及农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长期投资、短期投资、材料物资、应收款项等资产;
4.属于村集体所有的耕地、林地、园地、草地、四荒地、水面、建设用地等资源(已经确权到户的除外);
5.村集体的债权、债务等。
(二)基本原则
1.广泛宣传,尊重民意。清产核资工作要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确保群众主体地位得到充分发挥,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
2.因村制宜,突出重点。清产核资工作要从实际出发,根据不同村情、资产类型构成等情况,实事求是、分别对待,做到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统一。要着眼于摸清“家底”,全面掌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现状。
3.明确范围,规范操作。清产核资工作要符合国家、省、市关于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有关规定,要明确清产核资的范围,确保不遗不漏,要严格资产清查程序,确保环环相扣。
4.加强监督,确保公正。清产核资工作要接受群众监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确保资产安全,严防资产流失,严禁弄虚作假、侵占集体资产等行为。
二、规范程序和方法
(一)成立工作小组
依据《汝州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要求,在乡镇街道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小组指导监督下,村(社区)成立清产核资小组。清产核资工作,由村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小组负责,清产核资小组具体实施。
(二)制定清查方案
通过“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制定清产核资方案,方案应包括工作程序、步骤、具体范围、时间安排、基准日等内容,报乡镇街道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严格组织实施
清产核资工作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组织开展,已纳入财务核算的“三资”,严格按照财务资料确认其价值。对未纳入财务核算的经营性资产,要依据有关规定,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认可的方式,合理评估其价值。对于存有异议的,必须按照规定程序重新清理,并达到群众认可。
1.账务清理
在清产核资基准日冻结村集体财务,按照会计核算要求,将所有收支单据、应入账的债权债务事项等完整准确入账,做到账账、账实、账证相符,编制清产核资基准日的科目余额表、资产负债表,以及各类资产、负债明细表。
2.资产清查
(1)资产清查的主要方法
资产清查主要方法有实地盘点法、询证核对法、实地丈量法。
实地盘点法:通过实地盘点,查明资产的实际数量,通过与资产明细表对比,确认账实是否相符。库存现金、库存物资、固定资产、林木资产等资产可采用此种方法清查。
询证核对法:通过通讯手段或直接到有关单位核实资产数量、金额,确认双方账账是否相符。代管资金、短期投资、长期投资、在建工程、村民及外部单位和个人欠款等资产可采用此种方法核对。
实地丈量法:通过实地丈量确认资产数量,资源性资产可通过此种方法来确认。
(2)资产清查应注意的事项
资产清查必须取得或者填制相关的证明材料,由清查人员签字负责。对清查中遇到的问题,要按照尊重历史与民主决策的原则,集体研究处理。①账实不符资产的处理:对有物无账的固定资产或价值不清的其他资产,按市场价确定价值,并由乡镇街道、村有关人员共同确认;需要评估确定的,聘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对报废、有账无物的不实资产,由村清产核资小组拟定处理意见,经公示无异议后,报乡镇街道批准方可调整。②账账不符资产的处理:出现账账不符事项时,必须认真查看该事项的单据、合同或者协议等有关资料,查清不符原因,直到相关当事人认可,方可进行资产调整。③对权属不清、存在争议的资产、资源的处理:由村清产核资小组拟定处理意见,对公示后群众认可的权属暂时予以登记,同时上报乡镇街道,其他的待权属明晰后再作调整。
3.债务清查
应根据债务明细表列出的债权人名单逐一核对,主要采用询证核对法,对不符的事项,双方应通过查看原始单据、合同,逐笔核对,查清不符原因,直至当事人认可后再作调整。
4.结果公示
各村将清产核资结果在村务公开栏上张榜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如有异议,应对异议部分重新进行清查核实,再次公示,时间不得少于4天,直至无异议。
(四)编写报告
公示结束后,村清产核资小组编写清产核资报告。
(五)确认备案
清产核资报告报乡镇街道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清产核资是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一项前期基础性工作,这项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量大,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清产核资及“三资”管理工作作为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和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切实把这项工作抓实抓好,全面完成预期目标任务。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乡镇街道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加强配合,共同做好清产核资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服务工作。
(三)把握政策要求。对清产核资工作中遇到的各类问题要认真做好分析,加强分类指导,及时制定对策措施,统一政策界限,统一资产处置口径,形成清产核资的政策体系。清产核资工作中遇到的政策把握不准的问题以及有关重大紧急事项,要及时请示报告。涉及清产核资的群众举报和来信来访,要及时受理、稳妥处置。影响较大的矛盾、纠纷和群体来访,要在第一时间向上级部门报告,并及时处置,确保清产核资工作稳步实施。
(四)强化监督检查。市纪委、财政局、农业局、各乡镇街道、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和包抓单位对清产核资工作要采取分片包干的形式,在清产核资的各个环节,加强监督检查,保证工作质量。对检查发现的借机擅自处置、私分集体资产和损害集体、群众利益的单位及个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严肃处理。
注:汝州市,隶属于河南省。市花是梅花,市树是楸树。位于河南省中西部,东与禹州、郏县接壤,南与宝丰、鲁山毗邻,西与汝阳、伊川交界,北与登封相连。辖5个街道13个镇2个乡:煤山街道、洗耳河街道、风穴路街道、钟楼街道、汝南街道,临汝镇、温泉镇、庙下镇、杨楼镇、寄料镇、蟒川镇、小屯镇、纸坊镇、大峪镇、米庙镇、陵头镇、焦村镇、夏店镇,骑岭乡、王寨乡。面积1573平方公里,人口93.60万(2016年常住)。
汝州市是汝瓷之都、曲剧故乡,素有“百里煤海”之称。地貌为丘陵和河川相间地貌。气候属暖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山有嵩山、伏牛山,河流有北汝河。旅游景点有千年古刹风穴寺、大红寨地质公园、汝州怪坡、紫云山景区、汝瓷博物馆、汝州学宫、汝州温泉等。名人有广成子、严光、姚崇、孙何、张政、林蓝、鲁慕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