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南县关于下达2020年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资金的通知
2021-03-12 16:57:58来源:屏南县人民政府阅读量:681
屏南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根据《中共宁德市委组织部宁德市财政局宁德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度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资金的通知》(宁财农改〔2019〕11号)、《中共宁德市委组织部宁德市财政局宁德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0年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奖补资金的通知》(宁财农改〔2020〕7号)、屏南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0〕43号)文件精神,为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提高“薄弱村”村财收入,经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扶贫办、县国投公司、县天宇城投公司等多家单位共同协商并报县政府研究同意,同时考虑资金的规范性、安全性、可操作性,决定将市财政下达我县2020年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资金220万元(其中宁财农改〔2019〕11号文140万元,宁财农改〔2020〕7号文80万元),由县财政直接拨付给屏南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并委托该公司统一运营。该款列“2130505-生产发展”预算科目。
要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组织部为牵头单位负责组织协调工作,农业农村局、扶贫办共同参与项目资金的使用监督管理,财政局负责资金筹集拨付和监管。
中共屏南县委组织部屏南县财政局屏南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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