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城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启动公告
2021-03-05 17:26:09来源:浦城县人民政府阅读量:1048
实施浦城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建筑废弃物回收处置循环利用基地项目征收土地启动公告:
一、征收土地的范围、目的
1.拟征地(使用)面积:建筑废弃物回收处置循环利用基地项目155.5亩。
2.征地范围:东至里塘村工业厂房、西至园区工业厂房、南至林地、北至垃圾填埋场。具体位置详见规划选址红线图。
3.涉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南浦街道里塘村、民主村,莲塘镇吕处坞村。涉及的国有单位:大庄林场。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
4.征地目的:本次征收的集体土地、国有土地用于建筑废弃物回收处置循环利用基地项目。
二、其他事项
拟于2020年8月30日至2020年9月29日由南浦街道办事处,莲塘镇人民政府及大庄林场联合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本公告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等,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南浦街道、莲塘镇和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以及大庄林场予以张贴,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涉及征地补偿发放及征收土地协议签订等工作,委托有关乡镇(街道)代表县政府组织实施签订。
特此公告
浦城县人民政府
2020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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