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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重大建设项目用地审批农地转用和征收优化流程

2024-03-11 10:40:37来源:农交网阅读量:2103

近日,自然资源部下发了重大建设项目用地审批,从改进用地预审、完善先行用地政策、优化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细化调整用地报批规则等4个方面提出10条具体举措。下面农交网小编带来重大建设项目用地审批农地转用和征收优化流程

一、重大建设项目用地审批农地转用和征收优化流程

建设单位在提出用地申请后,市、县自然资源部门在组卷过程中,要落实耕地占补平衡、调整永久基本农田、土地征收等法定要件,因此审批耗时长或难以满足建设项目用地需求。为此,《通知》优化相关要求,为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手续赢得时间,提高审批效率。

针对地方反映的《土地管理法》新修订实施后征地前期工作程序多、耗时长问题,《通知》明确地方在建设项目用地选址确定后,统筹开展征地前期各项工作,加大与被征地农民沟通协商力度,尽早完成征地前期程序,及时组织申报土地征收,压缩用地组卷报批周期。

为了落实中央关于改革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的要求,《通知》明确以守住耕地总量为目标,根据耕地保护任务完成情况,对非农建设占补平衡实行差别化管控。对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护目标高于上一轮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护目标的省份以及机构改革前已批复新一轮省级总体规划的,在现状稳定耕地不低于新一轮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护目标前提下,建设项目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时不再挂钩补充耕地,但建设单位应通过缴纳耕地开垦费或自行垦造方式落实补充耕地义务;对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护目标低于上一轮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护目标的省份,将省域内稳定利用耕地净增加量作为下年度非农建设允许占用耕地规模上限,以县级行政区为单位建立非农建设补充耕地储备库,将符合条件的补充耕地纳入储备库形成补充耕地指标,专项用于建设项目用地报批时挂钩使用。

以上就是重大建设项目用地审批农地转用和征收优化流程的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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