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合肥高温津贴发放最新通知:发放高温季节津贴的标准是多少?
2023-07-06 11:27:05来源:农交网阅读量:891
近日,合肥市发布《关于做好2023年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督促企业落实高温津贴等政策,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下面农交网小编带来2023年合肥高温津贴发放最新通知,发放高温季节津贴的标准是多少?
一、2023年合肥高温津贴发放最新通知
1、发放对象
《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根据重点行业、重点岗位工作特点,加强对建筑施工、冶金及其他室外作业的重点行业领域以及炉前工、环卫工、快递员等重点岗位人群防暑降温工作指导,各地、各相关单位要适时开展“送清凉”活动,为高温天气作业的工作人员供给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药品,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
2、工作时间
企业在高温天气期间,应遵守国家、省防治高温职业危害有关规定,根据本单位实际,合理安排职工工作,适当调整高温、露天作业人员的作息时间,增加休息,减轻劳动强度,减少或停止高温时段作业,严格控制加班加点,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
3、发放条件
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及以上)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气温以省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发布为准。
4、发放标准
安徽省规定,高温津贴标准每人每工作日不低于15元,这是最低标准。用人单位应建立高温津贴制度,结合生产经营特点和具体条件,通过集体协商合理确定本单位高温津贴发放范围和具体标准。
此外,需要注意的是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