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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办法最新:主要有哪些新规定?

2023-07-05 11:36:24来源:农交网阅读量:788

7月3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发布了《深圳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办法》,后续也进行了解读。下面农交网小编带来深圳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办法最新,主要有哪些新规定?

一、深圳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办法最新

1、深圳共有产权房面向配售对象

共有产权住房的配售对象主要是符合条件的本市户籍居民,并根据住房供需情况,逐步将常住居民纳入保障范围。

2、深圳共有产权房申请条件

申购共有产权住房的,需满足《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主要包括户籍、在本市无自有住房、未在本市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正常缴纳社会保险且累计缴纳5年(具备市人民政府规定的人才引进迁户核准条件的,累计缴纳社会保险3年)等。市住房建设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申请人、共同申请人的户籍以及申请人的年龄等申请条件,在配售通告中载明。

3、深圳共有产权房配售标准

共有产权住房配售建筑面积标准按照符合条件的家庭人口数确定,具体为:3人以下(含3人)家庭或者单身居民为65平方米左右,4人以上(含4人)家庭为85平方米左右。建筑面积85平方米左右的房源,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面向3人家庭配售,具体在配售通告中载明。

4、深圳共有产权房配售价格

共有产权住房项目的销售均价按照市场参考价格的50%确定。购房人产权份额按照项目销售均价占市场参考价格的比例确定,原则上不低于50%;其余部分为政府产权份额。

5、深圳共有产权房申请流程

申请人按照住房建设部门发布的共有产权住房配售通告,登录住房信息平台→在线提交认购申请并签署诚信申报声明→住房建设部门审核并公示合格名单→通过抽签、摇号等方式确定选房名单和选房顺序→选房→签订买卖合同→办理不动产登记。

6、深圳共有产权房封闭流转规定

购房人自签订买卖合同之日起满5年,需要转让所购共有产权住房的,可以向住房保障实施机构申请转让给符合条件的对象,转让价格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

以上就是深圳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办法最新规定的介绍。对于已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安居型商品房,继续按照《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228号)及其相关规定执行,面向安居型商品房在册轮候人配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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