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合肥低保标准:每月多少钱?合肥提高城区低保标准!
2023-06-12 15:43:26来源:农交网阅读量:14319
从合肥民政获取的消息,从7月1日开始,合肥城区低保标准调整。下面农交网小编带来2023合肥低保标准,每月多少钱?合肥提高城区低保标准!
一、2023合肥低保标准:每月多少钱?
从7月1日开始,合肥城区低保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924元,县域低保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881元;城区特困人员调整为19779元/年/人,县域特困人员调整为13744元/年/人。
二、合肥低保申请条件
(一)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不存在本规程第十一条规定的情形,通过审核审批程序的困难家庭,可以获得低保。
(二)低收入家庭申请城乡低保,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患有《合肥市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规定重病或重症慢性病的人员或县级民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病人员,个人负担医疗费用较大导致生活困难,对患病正在治疗期间,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我市低保标准2倍的城乡低收入人员,且家庭财产不存在本规程第十一条规定情形的,其患者本人可全额获得低保待遇,家庭其他成员不予保障。
2.二级以上残疾人或三级精神、智力且生活不能自理无收入来源,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我市低保标准2倍的城乡低收入人员,且家庭财产不存在本规程第十一条规定情形的,其残疾人本人可全额获得低保待遇,家庭其他成员不予保障。
(三)因病支出型贫困居民申请低保,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提出申请之月前12个月内家庭成员患重特大疾病的自负住院医药总费用(含特殊慢性病门诊)支出超过家庭可支配收入,或虽未超过家庭可支配收入,但家庭可支配收入扣除自负住院医药总费用(含特殊慢性病门诊)后,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当地城乡低保标准。
2.提出申请之月前12个月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当地
上年度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3.家庭财产不存在本规程第十一条规定的情形;
4.财政供养人员不纳入低保范围。
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重病患者本人可全额获得低保待遇,家庭其他成员不予保障。
以上就是2023合肥低保标准的介绍,有所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