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居家养老服务的享受政府补助的有哪些?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2023-05-23 10:54:41来源:农交网阅读量:4275
老人居家养老服务是指为老年人提供在自己家中得到照料和支持的服务,旨在满足他们在家庭环境中的日常生活需求和护理需求。下面农交网小编带来老人居家养老服务的享受政府补助的有哪些?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一、老人居家养老服务的享受政府补助的有哪些?
低收入家庭中的60周岁以上失能、失智及生活能够自理的高龄(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可免费申请一定时长的居家养老服务。
补贴对象根据相关规定,按照老年人家庭经济状况和相应的政府保障责任,分为五类:
1.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60周岁以上的失能、失智及高龄老年人。
2.低收入家庭(低保边缘家庭)60周岁以上的失能、失智及高龄老年人。
3.有条件的地方可扩大至当地平均可支配收入以下家庭60周岁以上的失能、失智及高龄老年人。
4.享受政府提供的免费居家养老服务的老年人。一是重点优抚对象家庭成员、人体器官捐献人家庭成员中的重度、中度失能失智老年人;二是赡养人死亡或者伤病残无力进行赡养的重度、中度失能失智老年人。
5.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老年人。
二、老人居家养老服务的享受政府补助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一)年满80周岁的社会老年人。80周岁以上的社会老年人,经老年人生活能力综合评估,根据完全自理、轻度、中度、重度的失能等级,补贴标准分类实施,依次分别按照每人每月60元、70元、90元、12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二)年满60周岁的困难老年人。经老年人生活能力综合评估,根据完全自理、轻度、中度、重度的失能等级,补贴标准分类实施,其中:年满60周岁困难老年人依次分别按照每人每月150元、160元、180元、21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1)城乡特殊困难家庭人员。即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的对象。(2)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成员。即独生子女发生伤残或死亡、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老年人。(3)重点优抚对象。①“三属”(即烈士、因公牺牲军人与病故军人遗属);②“三红”(即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西路军红军老战士和红军失散人员);③残疾军人;④在乡老复员军人(1954年10月31日之前入伍,后经批准从部队复员的人员);⑤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在服现役期间患病,尚未达到评定残疾等级条件并有军队医院证明,从部队退伍的人员)。
以上就是老人居家养老服务的享受政府补助政策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