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户口迁入城镇的该怎么办?
2023-03-08 10:44:08来源:农交网阅读量:7964
土地历来都是农民的命根子,失去了土地,对于农民来说就基本保障都没有了。不过国家政策的进一步放开,有劳动能力的人口不断的向城市涌进,进城上班和去工地干活。下面农交网小编带来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户口迁入城镇的该怎么办?

一、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户口迁入城镇的该怎么办?
1、在新修订的《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前将户口迁入城镇
修订前的《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26条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由该条规定可知,户口迁入城镇后,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能够继续保留,要看落户的具体地点。也就是说,在2019年1月1日之前,如果户口迁入城镇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保留情况因落户地点不同,导致结果不同。具体如下:(1)将户口迁入县城或乡镇的,可以继续保留原有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2)将户口迁入设区的市的,应当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交回发包方。

2、在新修订的《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后将户口迁入城镇
修订后的《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27条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国家保护进城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农户进城落户的条件。承包期内,承包农户进城落户的,引导支持其按照自愿有偿原则依法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也可以鼓励其流转土地经营权。”由该条规定可知,户口迁入城镇后,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继续保留。并且,条文明确规定不得将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农户进城落户的条件,也不再区分落户地点。也就是说,在2019年1月1日之后,将户口迁入城镇的,无论是迁到哪里,土地承包经营权都可以继续保留。
政策和法律是与时俱进的。如果真有在2027年1月1日前,(也就是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确权证下发前),把户口从农村迁往城镇的,我认为,他的土地就应该收回了,因为他已经不是那个村里的人了,失去了保留土地的法律基础。再说了,到那时,由于距离第一次分地已经三十年了。这三十年得出生多少啊?这其中最大的都三十来岁了,有的都当了爹娘了。你说这部分人能在2027年不给地么,显然不能,那只有把全家户口迁到城镇的土地拿下来,给这些人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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