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阳市安置房办证需要多久?需要什么材料?
2022-11-01 15:39:27来源:农交网阅读量:1074
丹阳市政府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专题调度推进,及时研究制定政策、分析解决问题、强化工作调度。出台化解政策,简化办证程序,明确政策适用范围、整改时限、部门职责、办理流程和工作要求。那丹阳市安置房办证需要多久?需要什么材料呢?

一、丹阳市安置房办证需要多久?
丹阳市房屋安置许可证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理。房屋拆迁后,安置房屋一般为居民分配的房屋,房屋建成后系统登记受理30个工作日左右就可以拿到房屋所有权证书,但需要携带房屋所有权证书和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子到手后要卖掉三年以上的房子,而且还需要房产证。房屋安置和商品房取得房产证的时间相同,六个月就可以了,所以假如半年还没有拿到房产证,就要用法律手段去争取。

二、丹阳安置房办证需要什么材料?
1、拆迁赔偿协议书(需经规划国土部门或旧城改造办见证);
2、《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书》;
3、相关证明材料;
4、被拆迁人身份证;
5、安置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6、被拆除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查档证明(收原件);已回迁安置证明原件;安置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这里需要提交原件及复印件;补偿与被拆迁房地产有差价的,差值部分应提交补差发票复印件及开发商出具的付清差价款证明;若增加安置面积的还需提交投资发票或增加安置面积的相关证明原件。
按照规定,安置房办证通常是交由房产的开发商代办,但是某些时候也可以个人自行办理。拆迁安置房的办理需要通过房管部门来办理,在办理过程中需要缴纳一定比例的费用,金额的具体数目根据房子的具体情况存在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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