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农村宅基地标准,带你了解宅基地这点事
2020-04-30 11:28:30来源:农交网阅读量:14520
农村宅基地的政策下来,大家都要按照一户一宅的原则,土地面积也有相关规定标准,有小伙伴问我重庆农村宅基地标准是怎么样的,别着急,小编这就来告诉你,让大家需要扩建自己宅基地的朋友们心里有个底,避免出现超出规定而面临麻烦。
一、重庆农村宅基地标准
市辖区农村宅基地面积标准为20—25m2/人,其他区县辖区农村宅基地面积标准为20—30m2/人,3人以下户算3人,4人户算4人,5人以上户算5人,扩建住宅新占的土地面积应连同原有宅基地面积一并计算。
二、申请农村宅基地需符合哪些条件?
农村宅基地严格实行居民“一户一宅”的政策制度,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并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依法申请宅基地:
1、年满18周岁已独立成户,且没有宅基地的。
2、原住宅不符合规划或确需易地新建房屋的。
3、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因结婚分户需建房的。
4、因国家建设征收、农村公共设施和公共事业建设、实施城市、集镇和村庄规划进行旧村改造等公共利益占用宅基地,需要重新调整而没有安置住宅的。
5、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因素,需要紧急避险搬迁调整居住地的。
6、国家法律、法规另有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宅基地申请流程
1、提出用地申请
书面申请材料可以直接向村委会要。申请书需要写明个人信息、建房原因、地点、四至等相关情况。村民小组、村委会讨论通过,上报乡镇人民政府、国土房管所审核。国土房管所派员现场选址勘察。
2、申请人提交相关申报材料
这里的材料一般是户口簿复印件(与原件核对)、用地申请书、建设用地审批表、原集体土地使用证书等。如果不是原地翻建的,还需要一些其他材料,可以在当地村级询问清楚。
3、张榜公布
一般是7天,公示包括户主姓名、四至(东西南北四个方向的边界)、间数、层数等。
4、前3、4、5步确认无误之后,通过了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国土房管所补审后上报县国土房管局审核。上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审批结果后进行张榜公示,下发建设用地批准证书,国土房管所会同相关部门、工作人员放线定界。房子建成之后,国土房管所工作人员复核验收。
5、房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需要申请办理土地初始登记或变更登记手续跟房屋产权登记手续,领取土地使用权证书与房屋所有权证书。这个流程可以在前面流程中问清楚。
通过以上对重庆农村宅基地的标准可以看到具体的是根据几户人进行计算的,当然也要有一定的条件才可以申请宅基地,达不到条件是申请不了的,申请流程也在上面提到,看到这里我们就明白宅基地这点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