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谷城县县乡村三级依申请及公共服务事项实施清单的通知
2021-12-30 16:10:58来源:谷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阅读量:842
谷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1-02-25印发了《谷城县县乡村三级依申请及公共服务事项实施清单》。若是大家对其不了解的话,不妨可咨询襄阳市谷城县农村产权、襄阳市农村产权及其湖北省农村产权交易。农交网带来的《谷城县县乡村三级依申请及公共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全文如下:
各乡、镇人民政府,谷城经济开发区、石花星火技术密集区、薤山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依申请及公共服务事项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鄂政办发〔2020〕42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省市县乡村五级依申请及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目录)的通知》(鄂政办发〔2020〕63号)和《关于贯彻落实湖北省省市县乡村五级依申请及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目录)的通知》等文件要求,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权力下放、服务下沉、保障下移,为基层群众提供公平、可及、优质、便捷的服务,夯实县乡村三级依申请和公共服务体系的基础,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谷城县县级依申请及公共服务事项实施清单》(附件1)、《谷城县乡镇依申请及公共服务事项实施清单》(附件2)和《谷城县村(社区)公共服务事项实施清单》(附件3)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实施清单,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理念,切实强化《实施清单》刚性约束,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清单之外无审批”的纪律要求,严禁超《实施清单》审批和各种变相审批。《实施清单》的调整要严格按照《湖北省依申请及公共服务事项管理暂行办法(试行)》(鄂政办发〔2020〕42号)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进行。
各地各部门要坚持线上线下融合,加强业务培训,大力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一窗通办”“一事联办”和“跨省通办”,加强服务方式创新,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供给能力和水平,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更多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