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汉阳区路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11-29 17:57:07来源:汉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阅读量:1567
2021年10月25日,汉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汉阳区路长制工作实施方案》。若是大家对其不了解的话,不妨可咨询武汉市汉阳区农村产权、武汉市农村产权及其湖北省农村产权交易。农交网带来的《汉阳区路长制工作实施方案》全文如下:
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汉阳区路长制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0月22日
汉阳区路长制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提升城市能级和城市品质,根据《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城市综合管理路长制工作的通知》(武政办[2021]94号),结合我区城市管理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街道为基础、社区为单元、路为重点,在全区城市综合管理工作领域划分责任区,责任区设立路长,实行包保责任制,定路定岗定责定人,建立健全“1+2+N”(即路长+楼长<店长>+共治力量)路长制工作机制。到2021年9月底,确定1个试点街道率先施行,并于年底初步建立与街道管理体制相适应的路长制互动共治管理模式,基本形成问题发现、快速处置、协调联动、考核奖惩、公众参与等工作机制;按照每月1个街道的进度推进路长制工作,到2021年底覆盖30%的街道;到2022年底,我区路长制管理实现全覆盖,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开放共享的基层服务平台不断完善,城市精细化管理与服务效能大幅提升。
二、组织领导
成立汉阳区城市综合管理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推进路长制工作。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肖永久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兰永杰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朱源松 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局长
成 员:汪 淼 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党委副书记
唐 勇 区城市管理执法局执法大队大队长
王从容 区房管局副局长
洪 柳 区园林局总工程师
蔡 翔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四级调研员
刘君健 区水务和湖泊局副局长
夏胜超 区规划汉阳分局二级调研员
李 振 区生态环境汉阳分局三级调研员
彭亚涛 区交通大队副大队长
王 晟 区建管站站长
魏世友 晴川街道办事处人大主任
张宗兵 建桥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宋 彬 鹦鹉街道办事处武装部部长
余国俊 洲头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陈正威 五里墩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王 伟 二桥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付安静 琴断口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许学松 永丰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副书记
朱 成 江堤街道办事处武装部部长
陈步高 四新街道办事处四级调研员
杨海嵩 龙阳街道办事处三级调研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汉阳区城市管理执法局执法大队,负责街道路长制日常管理及考核工作。
三、工作职责
(一)路长工作职责
以社区为责任单元划分责任区,原则上每个责任区设路长1 名,由街道综合执法中心执法人员担任,负责责任区内城市综合管理问题的巡查发现、协调处置、复核上报和执法等工作,并协调督促楼长、店长以及共治力量履行城市综合管理职责。
(二)楼长、店长工作职责
每个社区设楼长1名,由社区负责城市管理工作的人员担任,负责协助路长发现上报、调度处置、协调解决相关城市综合管理问题;门店(含单位)较多的路段设店长 1 名,由“门前三包督导员”担任,负责组织、督促临街门店(含单位)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履行城市综合管理相关责任。
(三)共治力量工作职责
区直相关部门、各街道责任区内的社会责任单位明确专人按照“民呼我应”工作要求,协助配合街道开展城市综合管理工作,及时受理处置街道反馈的问题。街道聘用的协管员、网格员、保洁员等工作人员,应当协助路长对责任区进行巡查管理,发现、处置、上报各类城市综合管理问题,及时落实路长分派的各项任务;社区群干、下沉党员、物业人员、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应当积极上报城市综合管理中的相关问题,积极参与宣传、劝导等工作。
四、工作任务
(一)建立组织构架
各街道应成立街道路长制工作专班,根据实际情况初步建立街道路长制工作组织构架,以路段、社区、门店为单元划分责任区域、绘制责任地图,定岗定责定人,实行岗位承包责任制。并进一步在执法监督系统中完善责任片区中单位、门店、社区、小区等服务对象的信息采集,做到服务对象底数清,管理责任明。
(二)做好信息公示
街道在各责任区设置路长公示牌,对责任路段、路长基本信息以及城管“公众号”二维码予以公示,公众可扫码运用“随手拍”参与城市管理,上报城市综合管理问题,形成公众参与、公众监督的良好氛围。
(三)建立信息平台
建立健全街道路长制管理平台。各街道至少设置1名路长制平台管理员(联络人),负责街道基础信息的录入以及日常管理数据的跟踪复核。由街道管理员及时将“两表一图”(片区道路小区明细表、片区“三长”及共治力量人员明细表、责任片区划分图)相关信息录入至路长制平台系统。
(四)强化联勤联动
强化区街协同、多方联动、同向发力,积极落实“民呼我应”。区各相关职能部门作为街道联动部门,根据自身工作职责,针对全区11条街道分别确定一名责任人(根据实际情况可1人负责多个街道),负责解决各街道辖区路长上报的管理类问题,由职能部门填写人员信息表并及时报区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由各街道管理员录入至路长制工作平台。路长发现管理类无法处置的问题可及时上报至街道平台,由街道平台管理员分派至联动部门人员处置,街道可根据实际情况实时组织相关联动部门召开街道联席会,充分发挥路长发现问题、快速反应、及时处置的行动优势。针对路长制工作落实不力、问题处置效果不好的联动部门,由区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催办、督办,在区级定期召开的联席会上通报相关情况,并就突出的管理类问题集中协调。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街道作为路长制工作责任主体,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负责统筹协调、指挥调度、检查监督本区域路长制工作。
(二)配齐配强路长
各街道负责根据执法力量、人口、面积、管理难易程度等情况,合理划分责任区,配齐配强路长,选好楼长、店长和共治力量,切实落实路长制工作。各社区要将辖区城市综合管理工作纳入日常工作范围,指定专人负责。
(三)加大激励培训
建立“路长制”教育培训、激励评价机制,强化教育培训,提升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评选“十佳路长”,由各街道推荐,根据平台考核成绩评定,增强路长责任心、荣誉感。
(四)强化监督考核
依托区城市综合管理考核评价系统,将路长制工作作为考核项目纳入汉阳区城市综合管理考核,考核总分值为5分、考核周期为1个自然月。具体考核采用百分制进行统计,分为建章立制(30分)、覆盖率(30分)、作为率(40分)三部分。在还未实现全区全覆盖前,鼓励各街道创优争先、先行先试,由区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每月根据各街道推进进度,按照路长制考核细则对各街道路长制工作进行打分。
(五)严明工作纪律
各职能部门、各街道要高度重视路长制工作,严格按照工作方案履行职责。区路长制领导小组会加强对各单位路长制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路长制工作推进不力的或敷衍应付、推诿拖沓的单位或个人,依纪依规严肃追究主体责任,并进行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