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2021年秸秆综合利用补贴标准公布!从3个方面补贴!
2021-11-29 10:57:17来源:农交网阅读量:1087
在哈尔滨市,农民将秸秆综合利用的,也就是将秸秆翻埋、旋耕、原位搅浆还田作业的,或者是将秸秆离田作业的,或者是购买秸秆还田离田机具的,政府是有补贴的。那么,哈尔滨市2021年秸秆综合利用补贴标准是多少?以下是农交网小编的介绍。
哈尔滨市2021年秸秆综合利用补贴标准是多少?
根据2021年11月18日发布的《哈尔滨市2021年度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哈政办规〔2021〕14号)文件,哈尔滨市从3个方面对秸秆综合利用进行补贴。
1、水稻秸秆施用腐熟剂补贴
(1)水稻秸秆翻埋还田作业补贴:对翻埋作业深度达到20±2厘米,施用高效腐熟剂达到规定标准、施用量及作业效果要求的,每亩补贴20元。
(2)水稻秸秆旋耕还田作业补贴:对旋耕作业深度达到15厘米,施用高效腐熟剂达到规定标准、施用量及作业效果要求的,每亩补贴20元。
(3)水稻秸秆原位搅浆还田作业:对作业深度达到12厘米,施用高效腐熟剂达到规定标准、施用量及作业效果要求的,每亩补贴20元。
2、秸秆离田作业补贴
对承担2018-2019年市招商引资大型秸秆沼气项目秸秆原料收储任务的区县(市),每亩给予离田作业补贴不超过30元。
3、秸秆还田离田机具购置补贴
补贴5款农机具,给予定额补贴。其中:
(1)穗茎兼收机:每台补贴不超过10万元,全市补贴总台数不超过200台。
(2)免耕播种机:每台补贴不超过4000元,全市补贴总台数不超过200台。
(3)履带自走全喂入式谷物联合收割机(配有割晒、捡拾、直收三种割台的):每台补贴不超过8万元,全市补贴总台数不超过200台。
(4)带打捆装置的履带自走全喂入式谷物联合收割机:每台补贴不超过8万元,全市补贴总台数不超过200台)。
(5)灭茬缺口圆盘耙:每台补贴不超过15万元,全市补贴总台数不超过50台。
以上补贴农机具必须通过省级以上农机鉴定机构鉴定,获得《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包括尚在有效期内的《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并在2021-2023年全国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内,方可享受购置补贴。
以上是小编对“哈尔滨市2021年秸秆综合利用补贴标准”的介绍,主要是从三个方面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以具体补贴项目为准。希望本文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