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10类农村产权可入市流转交易!附交易程序
2021-11-26 11:55:38来源:农交网阅读量:857
株洲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新规来了。2021年11月12号,株洲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了《株洲市农村产权入场流转交易办法》(株政办发【2021】12号),明确10类农村产权品种可入市交易。那么,株洲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品种是哪些?交易程序是怎样的?下面是农交网小编的介绍。
一、株洲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品种是哪些?
株洲市10类农村产权品种可入市流转交易,这10类农村产权指的是:
1、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包括村集体经济组织“四荒地”发包以及经营权流转交易。
2、农村水域、滩涂养殖权:农村养殖水面经营权的流转交易。
3、农业生产设施所有权:农业生产设施所有权的流转交易。
4、小型农田水利设施所有权、经营权和使用权:小型农田水利设施所有权、经营权和使用权的流转交易。
5、农村闲置房屋使用权及对应宅基地使用权:各类农村闲置房屋使用权及对应宅基地使用权流转。
6、林权:集体林地经营权、林木所有权与使用权和山林股权交易。
7、水利设施使用权、经营权:水利设施所有权、经营权和使用权的流转交易。
8、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不含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流转交易。
9、农业类知识产权:涉农专利、商标、出版、植物新品种权、畜禽新品种权、地理标志、科技成果的转让、许可使用、出租、入股。
10、农村产权抵押融资:各类农村产权抵押融资服务。
二、株洲市农村产权交易程序是怎样的?
1、农村产权交易的前置服务和前置审核。
(1)在县级服务中心网格员的指导下,村级信息员和乡镇服务站工作专干协同收集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信息。
(2)农村产权流出方提出流转交易申请。
(3)农村产权权属所在地村委会组织信息核实。
(4)农村产权权属所在地乡镇(街道)对有关法律规定应当报备的流转交易行为签定审核意见。
(5)对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规模流转土地经营权的,按相关规定进行资格条件审查。
2、在株洲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进行公开流转交易,具体步骤如下:
(1)受理流出方提出申请。
(2)对流出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
(3)流出方或委托代理人与株洲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签订委托协议。
(4)在平台公开发布流转信息。
(5)受理受让方申请。
(6)组织交易。只有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取挂牌成交。有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取竞价、招标、拍卖等方式交易。未征集到符合的意向受让方,直接终止交易或者重新挂牌。
(7)达成交易后进行公示。
(8)签订产权流转交易合同。
(9)结算交割。
(10)出具交易鉴证书。
(11)资料归档,每月将交易台账按类别报送相关职能部门。
(12)备案管理。
3、交易双方按要求到相关职能部门备案登记或权属变更,相关职能部门应有专门机构负责受理相关业务,建立台账。
以上是农交网小编对“株洲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品种、程序”的介绍,农户可以自主决定要不要进入市场流转交易所拥有的产权,任何人不能强迫和阻碍。希望本文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