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印发《云和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之产业兴旺政策26条(林业部分)实施细则》
2021-11-05 11:41:41来源:云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阅读量:843
2021年6月29日,云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云和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之产业兴旺政策26条(林业部分)实施细则》(云自然资规发〔2021〕15号),如果有云和县、庆元县、遂昌县农村产权交易问题,请咨询云和县农村产权交易、庆元县农村产权交易、遂昌县农村产权交易。云和县鼓励发展油茶产业、香榧产业、中药材产业、林业种苗产业等,具体内容如下: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现将《云和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之产业兴旺政策26条(林业部分)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按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云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6月29日
云和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之产业兴旺政策26条(林业部分)实施细则
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根据《云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和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之产业兴旺政策26条(修订)的通知》(云政办发〔2020〕62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鼓励发展油茶产业
(一)申报对象项目类别与条件
1.良种油茶基地建设
(1)新建良种油茶基地
非公益林范围林地连片面积5亩以上。
(2)良种油茶补植
良种油茶基地中部分品种单一、授粉品种配置不足(不当)、保存率严重不足的班块。
(3)良种油茶基地抚育及树体整形
良种油茶定植少于8年的原则上不安排树体整形,植株生长茂盛或种植密度高的可提前到5年。
2.油茶低产林改造
单一主体合计实施面积50亩以上且林分结构合理(上层林木郁闭度不超过0.2,每亩油茶株数50株以上),立地条件较好的油茶林。
(二)申报主体
良种油茶基地建设的申报主体为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等,油茶低产林改造的申报主体为村集体或规模农业种植主体。
(三)申报时间和材料
申报主体向所属乡镇(街道)提出申报,申报材料包括项目作业设计表、林地流转证明等。每年申报截至时间为进入实施阶段的前一个月,逾期不再受理。
(四)项目遴选和确定
乡镇(街道)对申报资料初审汇总后报县生态林业发展中心,县生态林业发展中心对申报资料审核后,对符合建设条件和要求的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县生态林业发展中心发文立项实施。
(五)项目实施
申报主体按照《油茶产业发展项目建设标准》(详见附件1)开展项目实施。
(六)补助政策
1.良种油茶造林:每亩补助800元;
2.良种油茶补植:每株补助20元;
3.良种油茶基地抚育及树体整形:抚育每亩补助300元,树体整形每亩补助100元,两项可同年或分年实施;
4.油茶低产林改造:每亩补助400元。
(七)项目实施时间
1.新建良种油茶基地、良种油茶补植和树体整形:安排在每年10月至次年4月;
2.良种油茶基地抚育和油茶低产林改造:安排在每年8月至11月。
(八)项目验收
项目建设内容完成后,项目建设单位向县生态林业发展中心申请项目验收。县生态林业发展中心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开展外业验收,形成外业验收资料后,管理科室进行项目预验收,预验收通过后进行县级验收。
(九)资金拨付
根据县级验收结果,县财政局与县生态林业发展中心联合印发资金拨付文件,县生态林业发展中心根据资金拨付文件通知项目建设单位及时领取财政补助资金。
二、鼓励发展香榧产业
(一)申报对象项目类别与条件
新建良种香榧基地申报条件为非公益林范围林地,连片面积3亩以上。
(二)申报主体
项目的申报主体为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等。
(三)申报时间和材料
参照油茶产业细则。
(四)项目遴选和确定
参照油茶产业细则。
(五)项目实施
申报主体按照《香榧产业发展项目建设标准》(详见附件2)开展项目实施。
(六)补助政策
1.新建良种香榧基地连片面积达3亩以上的给予1800元/亩的补助;
2.新建良种香榧基地连片面积达50 亩以上的给予2300元/亩的补助。
(七)项目实施时间
新建良种香榧基地安排在每年12月至次年4月。
(八)项目验收
参照油茶产业细则。
(九)资金拨付
参照油茶产业细则。
三、鼓励发展中药材产业(林下经济)
(一)项目申报对象类别与条件
1.铁皮石斛活树附生栽培连片面积2亩以上,每亩3000丛以上(技术标准详见附件2);
2.多花黄精连片种植5亩以上,每亩1000株以上(技术标准详见附件3)。
(二)申报主体
项目的申报主体为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等。
(三)申报时间和材料
参照油茶产业细则。
(四)项目遴选和确定
参照油茶产业细则。
(五)项目实施
申报主体按照《铁皮石斛活树附生栽培技术标准》(详见附件3)和《林下套种多花黄精栽培技术标准》(详见附件4)开展项目实施。
(六)补助政策
1.铁皮石斛活树附生:每亩补助5000元。
2.林下套种多花黄精:每亩补助1500元。
(七)项目实施时间
1.铁皮石斛活树附生:安排在当年10月中旬至次年4月底。
2.林下套种多花黄精:安排在当年10月至次年4月底。
(八)项目验收
参照油茶产业细则。
(九)资金拨付
参照油茶产业细则。
四、扶持发展林业种苗产业
(一)项目申报对象与条件
圃地在非公益林范围林地及非耕地上,规模面积1亩以上。
(二)申报主体
具有种子经营许可证的经营主体。
(三)申报时间和材料
申报主体向县生态林业发展中心提出申报,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申报表、圃地非公益林范围林地和非耕地证明、营业执照和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等。每年申报截至时间为4月底,逾期不再受理。
(四)项目遴选和确定
县生态林业发展中心对申报资料审核后,根据申报条件、苗木培育能力、计划限额等综合情况,确定补助对象。公示无异议后,县生态林业发展中心下发扶持发展林业种苗产业年度计划。
(五)项目实施
申报主体按照下发的年度计划开展项目实施。
(六)补助政策
1.当年新裸根育苗的,给予1000元/亩的补助;
2.采用容器育苗的,给予小容器0.3元/株、大容器1元/株的补助。
(七)项目实施时间
每年5月底前完成。
(八)项目验收
参照油茶产业细则。
(九)资金拨付
参照油茶产业细则。
五、加强农产品品牌培育和营销
1.申报对象。由主管部门组织参加政府主办农产品展览展销会的县域内农业经营主体,包括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
2.补助标准。对参展企业按照县内500元/次、县外市内1000元/次、市外省内3000元/次、省外国内6000元/次的标准进行补助。
六、鼓励发展森林康养休闲旅游产业
(一)国家级森林康养基地、生态文化基地
1.补助依据。按国家行业主管部门认定文件给予奖励。
2.补助标准。获得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命名的森林康养基地、生态文化基地,给予10万元的奖励。
(二)省级森林康养小镇、森林康养基地、生态文化基地、森林人家、森林氧吧
1.补助依据。按省级行业主管部门认定文件给予奖励。
2.补助标准。获得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命名的森林康养小镇、森林康养基地、生态文化基地、森林人家、森林氧吧,分别给予6万元、5万元、5万元、4万元、4万元的奖励。
(三)市级森林康养特色小镇、森林康养特色村、林业康养基地
1.补助依据。按市级行业主管部门认定文件给予奖励。
2.补助标准。获得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命名的森林康养特色小镇、森林康养特色村、林业康养基地,分别给予3万元、2万元、2万元的奖励。
同一年度获得两个层级行业主管部门同一称号命名的,按高层级标准奖励,不重复奖励。由低层级晋升为高层级的,按高层级奖励补差。
七、鼓励生态精品农产品参与评比活动
1.申报对象。参加主管部门组织的农产品展览展销会的农业经营主体。
2.补助依据。按产品获奖文件给予奖励。
3.补助标准。获得国务院组成部门主办的国家级金奖,每个产品奖励5万元;获得国务院组成部门主办的国家级银奖和省政府(包括省级行业主管部门)主办的省级金奖,每个产品奖励2万元。获得国务院组成部门主办的国家级优质奖,每个产品奖励1万元;获得省政府(包括省级行业主管部门)主办的省级优质奖,每个产品奖励0.5万元。
八、大力实施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程
1.申报对象。以林业生产经营为主的家庭农(林)场。
2.补助依据。按省级行业主管部门认定文件给予奖励。
3.补助标准。获得省、市级示范性家庭林场称号的,分别奖励3万元、2万元;市级以上示范性家庭林场通过测评评定合格的,奖励0.5万元。
九、其他
本实施细则由县生态林业发展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1.油茶产业发展项目建设标准
2.香榧产业发展项目建设标准
3.铁皮石斛活树附生栽培技术标准
4.林下套种多花黄精栽培技术标准
附件1
油茶产业发展项目建设标准
一、良种油茶基地
(一)新建良种油茶基地
1.立地条件。选择背风向阳的丘陵山地,海拔高度800m以上建议种植红花油茶,最适宜为<600m的低丘缓坡地;土层厚度>50cm的红壤、黄壤或黄棕壤,酸性至微酸性,pH值4.5-6.5。
2.苗木要求。采用国家和省林业主管部门公告的油茶良种。苗木从具有油茶良种苗木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自行采购。苗木规格为2年生以上嫁接苗和容器苗,苗高15cm以上,地径0.3cm以上,无病虫害的优良苗木,大力提倡使用二年生以上容器苗,努力提高造林成活率和保存率。红花油茶苗建议使用2年生以上容器苗。
3.整地挖穴。采用水平带整地,林地坡度15°以下,带宽不少于2.5m;坡度15-25°带宽不少于1.5m。带间、山顶、山脊和陡坡保留原有植被,防止水土流失。种植穴规格60cm×60cm×50cm,每穴施10kg农家肥或2.5kg精制有机肥作为底肥。
4.种植时间与密度。油茶造林一般在10月至次年4月均可进行。造林株行距为2m-2.5m×3m。栽植时要做到苗正、根舒、土实,深浅要适当,裸根苗深栽至原土痕上3cm左右(即两指深),容器苗要使嫁接口与地面平。当年造林成活率达到85%以上。
(二)良种油茶补植
1.林分选择。选择立地条件好,良种油茶基地中部分品种单一、授粉品种配置不足(不当)、保存率严重不足的班块进行预植更新。
2.主要措施。苗木种植位置采用大块状整地,规格为1.2m×1.2m,种植穴规格60cm×60cm×50cm,每穴施10kg农家肥或2.5kg精制有机肥作为底肥。苗木和种植按照新建良种油茶基地的2、4条款执行,苗木需采用3年生容器苗。其它未提及的建设标准及要求以作业设计为准。
(三)良种油茶基地抚育及整形修剪
1.林地抚育。清除基地范围水平带面上的芒秆、狼衣、杂草、小竹、杂木。
2.施肥。株施缓释复合肥250 g -500g,1-2年生小苗离植株20cm处,3年生以上在树冠滴水线位置,两边开挖环形施肥沟,沟深10cm以上,长50cm以上,肥料均匀撒在沟底,覆土回填,并以油茶苗蔸部为中心进行块状垦复。
3.整形修剪。以疏剪为主,油茶休眠期间剪除枯枝、病死枝、徒长枝、交叉枝、重叠枝,树干离地面20cm以内的枝条全部剪去,剪口平整。修剪时要因树制宜,剪密留疏,去弱留强,保证树体通风性、透光性。
二、油茶低产林改造
1.林地抚育。劈除林地内的狼衣、杂草、杂灌及野生细小竹子,禁止采伐林间稀疏分布的胸径5cm以上的林木。草本类(狼衣、杂草)劈抚后的留下的根茎高度小于20cm,灌木类劈抚后留下的树桩小于25cm。
2.施肥。油茶树上坡位置树冠滴水线位置开挖长1m以上施肥沟,沟宽30cm以上,深10cm以上。肥料均匀撒入施肥沟中,然后覆土,大树株施500g,小树250g。并进行块状垦复。
三、其它
良种油茶基地抚育和油茶低产林改造属于低效林改造和非木质资源培育,且该活动不影响整体生态系统功能发挥,对生态影响极少,其建设标准符合《国家林业局 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级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和<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的通知》(林资发〔2017〕34号)文件要求,对涉及国家公益林的油茶低产林改造不再进行生态公益林生态影响客观评价。
附件2
香榧产业发展项目建设标准
良种新造林
1.立地条件。气候温和湿润、夏季凉爽的中低山区,海拔宜在200-1000m,土层厚度>50cm。
2.栽植苗木。采用国家和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公告的香榧良种或高产优良无性系苗木,为确保造林成效,用“2+4”等6年以上(地径大于1.5cm)嫁接苗造林,或8年以上(地径大于2 cm)实生大苗造林。
3.整地。采用全垦或大块状整地,修筑水平梯带,水平梯带宽2 m以上。根据苗木大小,大穴规格80cm×80cm×60cm以上,并施足底肥,每穴施不少于10kg精制有机肥作为底肥。
4.栽植时间与密度。栽植时间为冬季和春季,栽植密度为25-30株/亩,当年成活率达到90%以上。
5.种植苗管护。栽植后应加强幼林管护工作,栽植当年9月前进行幼林抚育。
附件3
铁皮石斛活树附生栽培技术标准
一、栽培环境
铁皮石斛栽培环境符合《无公害农产品种植业产地环境条件》(NY/T5010)要求。铁皮石斛产地灌溉水中各项污染物含量应符合《无公害农产品种植业产地环境条件》(NY/T5010)要求。
二、种植要求
选择适宜的1-2年生铁皮石斛良种壮苗,在3月中旬-4月底栽培。围绕树干自上而下捆绑种植,每亩栽培密度不少于3000丛。
附件4
林下套种多花黄精栽培技术标准
一、栽培环境
多花黄精栽培环境参照《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UAP)的规定。
二、种茎选择
选择有健壮萌芽、无病害、无腐烂的根状茎作为种茎。种植前可先将根茎切成段,每段至少有1个健壮萌芽,切口用草木灰涂抹后种植,或浸入波尔多液(1:1:100)中1-2秒,等药液晾干后种植。
三、开穴种植
3月底前完成种植,根茎随挖随种。种植穴20㎝×25㎝×15㎝,每穴施入腐熟有机肥0.25kg,施入的基肥要与土充分拌匀,每亩种植多花黄精不少于1000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