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统一服务热线
400-6666-737
农交网APP

农交网APP

扫码下载

农场管家APP

农场管家APP

扫码下载

官方微信

官方微信

关注有礼

商务合作

农交客服

扫码咨询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业招商引资工作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的意见

2021-09-03 17:15:48来源:乐清市人民政府阅读量:1529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深化城乡统筹综合改革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若干意见》(温委〔2013〕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招商引资工作的意见》(温委发〔2012〕88 号)精神,加快推进我市农业招商引资工作,推动现代农业发展,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发展,现就加强我市农业招商引资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农业招商引资工作的重要意义

农业招商引资是指引进市域外的资金或者市域内除农业企业用于扩大再生产投入外的资金,投资于我市农业(包括农林牧渔业等)种养、加工、流通和休闲观光等农业产业项目。

开展农业招商引资是增加农业投入,培育壮大农业主导产业和优势产业的重要途径;是推动传统农业转型升级,提升农业科技含量,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的重要手段;是创新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形式,加快推进农业规模化、专业化、标准化和现代化的重要推手;是依托我市丰富的农业资源,挖掘农业内部潜力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举措。各镇(街道)、各部门要切实增强做好农业招商引资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着力优化农业招商引资环境,实行优质服务,力争农业招商引资工作取得新突破。

二、做好农业招商引资工作的总体要求

(一)总体目标。2013年,全市农业招商引资要达到协议利用资金19亿元,实际到位资金6.33亿元;每个涉农社区要落实农业招商引资项目1个以上,实际到位资金100万元以上;每个镇、涉农街道党(工)委书记和镇长(主任)要分别负责落实实际到位资金1000万元以上的农业招商引资重点项目各1个(招商引资任务详见附件1)。

(二)投资重点。一是铁皮石斛产业,包括铁皮石斛育苗、种植、初级加工、精深加工等;二是种业发展,包括育、繁、推一体化现代种业基地建设、花卉苗木基地建设,引进成长性好的种子企业;三是设施农业、高效农业,包括温室大棚等现代设施和水产、畜禽等规模健康养殖园区;四是引进农产品加工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或农业物流中心;五是引进农业生态休闲旅游项目,在城市郊区(城市规划区外)重点发展旅游观光型生态产业园;六是引进农业生产高新技术、农业污染处理技术和农业科研机构。

三、认真落实农业招商引资工作的具体措施

(一)搭建招商引资平台。市、镇(街道)联动,依托当地资源和特色农业产业,重点筛选一批建设内容、规模大小、用地配套、前期进展和合作方式等明确的项目,建立农业招商引资项目库。制定农业招商引资项目管理办法,规范项目申报、审查、编制、发布和管理。利用国内外有针对性的会展活动开展“走出去”项目推介,结合本地各种农业节庆活动开展“请进来”项目展示。借助在外商会平台,收集投资农业意向信息,定期传递成熟度高的招商项目。每个镇(街道)每年都要开展1次以上在外乐清人投资家乡对接活动。

(二)拓宽招商引资渠道。积极探索农业招商引资的新渠道,多措并举,形成“温商台商外商齐招、民资国资外资齐引、一产二产三产齐上”的农业招商引资良好局面。充分发挥在外乐清商人的家乡情结,以商带商,促进乐商抱团回乡投资农业大项目。依托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战略和地利优势,积极引进台商和外资。鼓励投资农业生产、农产品加工业的同时,积极引导发展生态农庄、农业观光园、农家乐等。

(三)强化项目政策扶持。农业招商引资项目在用地、税费、资金、审批等方面享受优惠政策(详见附件2)。

(四)推进要素市场化改革。加强土地流转服务,加快培育土地流转市场,鼓励整村连片土地流转。挖掘海域资源,创新海域使用权管理,拓展海域资源市场化配置新领域。积极探索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林地使用权、农村房屋产权、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量化入股等形式组建农业公司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并建立以上述权属为抵押物的融资机制,进一步促进农村要素市场资本化。

(五)加快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整合财政、国土、农林、水利、海洋与渔业、科技、交通等部门的土地综合整理、农业综合开发、科技推广示范等涉农支农资金,集成各种优惠政策,支持农业“两区”建设。

(六)做好招商项目服务工作。实行项目跟踪服务,要规范项目引进、规划、审批、建设各阶段的服务流程,简化审批程序,实行限时审批,对投资农业企业申办的各种许可证、工商企业登记注册等手续,材料齐备、符合条件的,受理部门要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办理。加强对落地项目的后续管理与服务,每个项目都要成立由镇(街道)领导带队的服务团队,提供一站式审批、保姆式服务,特别是要帮助做好土地流转服务工作;各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切实落实责任,吸引投资方追加投资,实现滚动发展,提高项目的规模和效益。实施项目“一事一议”制度,对引进实际到位资金1000万元以上的重大农业项目由市政府主要领导牵头落实,500-1000万元的重大农业项目由市政府分管领导牵头落实。重大农业项目建设符合多部门补助政策的,由市政府召集有关部门研究,统一确定项目立项。

四、加强对农业招商引资工作的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了切实加强对农业招商引资工作的领导,建立市农业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由林晓峰市长担任组长,叶伟琼副市长担任副组长,市委办、市府办、市农办、发改局、科技局、财政局(地税局)、国土资源局、住建局、水利局、农业局(林业局)、海洋与渔业局、统计局、金融办、招商局、供销总社、国税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局(林业局),章显岳兼办公室主任。

(二)加强宣传发动。多平台广渠道宣传我市农业投资环境、投资政策及招商引资成果,展示我市丰富的农业资源和良好的投资环境,推介我市重大农业投资项目,营造全社会关心农业招商引资、参与农业招商引资的良好氛围。

(三)建立督查考核机制。要把农业招商引资工作列入镇(街道)考核范围(考核办法详见附件3),并实行指标任务完成情况月度公布、季度排名和年度考核制度。对目标任务的落实情况开展阶段性督查,对农业招商引资工作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 对工作推进不力的单位领导进行约谈。

(四)做好信息报送工作。4月底前,各镇、涉农街道要将编制完成的农业招商引资项目手册报市农业局(林业局)。自5月份开始,各镇、涉农街道在每月1日之前将上个月农业招商引资进度(详见附件4)和有关资料报送至市农业局(联系人:高育剑,电话:61880287),同时帮助投资企业做好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工作,并将统计数据上报市统计局。

附件:1.2013年各镇(街道)农业招商引资计划任务表

2.乐清市农业招商引资扶持政策实施细则

3.乐清市农业招商引资工作考核办法

4.2013年农业招商引资    月份进度表

乐清市人民政府

2013年3月29日 

>>如有乐清市、瓯海区、文成县农村产权交易问题,请咨询乐清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瓯海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文成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本网站所有注明来源:“农交网”的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于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平台原创(独家)所有,非经授权,任何媒体、网站或者个人不得转载,授权转载时须注明“来源:农交网”。

本网所有转载文章系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且明确注明来源和作者,不希望被转载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立即进行删除处理。

如需转载本网非原创(独家)文章,同样建议注明该文章的出处和作者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