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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津县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18年度土地综合整治及耕地占补平衡工作任务的通知

2021-08-17 10:01:29来源:孟津县人民政府阅读量:1219

各镇人民政府,县财政局、国土局、农业局、林业局、水务局、审计局:

为进一步加强土地综合整治及补充耕地项目建设,更好保障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用地,有效解决建设项目占用耕地“占补平衡、占优补优”难题,根据《孟津县补充耕地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将土地综合整治和耕地占补平衡作为2018年国土资源管理两项重要工作,进行单项责任目标督查考核。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重要意义

以推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为统领,以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为抓手,对全县“空心村”、工矿废弃地等闲置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荒草地、滩涂等未利用土地进行综合整治开发,促进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土地资源合理流动和均衡配置,破解用地难题,保障均衡发展。

二、目标任务

2018年年底前完成以下任务:

(一)归还土地综合整治周转指标。根据省市要求,对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到期仍未完成拆旧复垦,将按照相关要求,暂停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规划方案审批备案,收回有关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所有补助资金;对建新区已建设的按违法用地处理,并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麻屯、朝阳、会盟、平乐、常袋等5个镇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快拆迁复垦,完善相关资料,并按要求对拨付资金进行审计,出具审计报告,确保5月底前完成归还指标任务。

(二)完成复垦农村建设用地(老宅还耕)1000亩。对全县布局分散的自然村、“空心村”等农村建设用地进行整治复垦(公布的古村落除外),确保增减挂钩项目顺利实施,解决城乡建设、产业聚集区发展及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用地问题。

(三)整治完成耕地占补平衡面积2250亩。对全县未利用的荒草地、滩涂进行调查,结合各镇调查数据,进行实地测绘,对符合整治要求的地块进行立项设计、招标和施工。

(四)调查可整治后备资源3600亩。对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土地利用现状图》《土地整治规划图》,对全县未利用的荒草地、滩涂进行调查,为实现耕地占补平衡项目提供基础保障。

三、具体要求

(一)2018年复垦农村建设用地(老宅还耕)工作要求。各镇要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2010—2020)》《土地整治规划图》下达的复垦目标任务,及时组织人员,对需整治区域进行调查确认。对于难以确定边界的,可先测量、后上图,查清边界,及时确定整治范围。各镇在确定整治范围后,要迅速制定复垦计划,完成项目立项,确立施工单位,尽早开工实施,确保11月底前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县政府将组织测量单位,按照上级要求对复垦土地进行测量上图,组织财政、农业、国土等部门对复垦后的耕地进行验收。

(二)耕地占补平衡整治未利用地工作要求。各镇要按照《孟津县补充耕地项目管理办法》规定,对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土地利用现状图》《土地整治规划图》,安排专人深入村、组,调查可整治的荒山、荒沟和荒草地等未利用土地,对调查出的可整治未利用地且符合整治条件的区域,要明确一名班子成员,负责组织协调做好可行性研究、规划设计、预算、评审、招标、实施、验收、项目竣工工程移交、管护及信访稳定、安全生产等各项工作。县国土局负责向市国土局申请立项、竣工验收和经省、市验收通过的补充耕地项目的报备,以及补充耕地项目指标管理等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密切协作,协调推进。各相关部门应按照土地综合整治及耕地占补平衡项目中属于本部门主管的项目,主动跟进、主动负责,加大对土地综合整治及耕地占补平衡项目的支持力度,并对相关工作加强监管。县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及奖补资金的筹措、拨付及监督使用,为补充耕地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资金保障。县国土局负责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的指导、方案编制、上报,组织测量核实面积,并根据县重点项目建设用地需要,编制增减挂钩用地报批方案;负责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年度计划编制,对各乡镇上报的拟整治项目选址进行筛选;负责经省、市验收通过的补充耕地项目的报备和补充耕地项目指标的管理工作。县农业局负责项目区耕地质量管理、耕地土壤改良、标准农田建设、农用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落实等,引导、指导广大农民或企业,利用土地综合整治搭建的平台,发展规模化经营和现代农业、高效农业。县林业局负责对项目区内涉及的树木,根据项目进度安排,及时进行备案处理。县水务局负责出具水土保持和滩涂开发证明。县审计局负责项目的竣工决算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二)统筹规划,有保有压。鉴于耕地后备资源日益紧缺,为保障重点,下一步,对经整治验收入库的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增减挂钩指标,将按照“有限指标保重点、一般项目靠挖潜”的总体思路,予以统筹调节、合理使用。

1.优先保障重点项目用地。对县定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高含金量项目和年纳税额较大项目用地优先保障,从我县补充耕地项目库中落实占补平衡指标。

2.协调支持非重点项目用地。对非县定重点项目(含省、市安排项目),由用地单位自行异地购买占补平衡指标,县国土局不再对该类项目进行补充耕地,可协助用地单位联系有指标的县(市、区),具体购买价格由用地单位和其它县(市、区)进行协商。

3.规范占补平衡指标管理和使用。建立占补平衡奖励机制,对于完成当年县政府下达的土地整治及耕地占补平衡任务的镇,任务内的占补平衡指标由县统一使用,用于保障县级以上重点建设项目,其超额部分各镇可安排用于保障本辖区内一般项目。对于完不成任务或者超额部分不能满足本镇一般建设项目需要,由项目用地单位或镇政府与有富裕指标的镇协商后购买,交易价格参照《孟津县域内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交易价格(指导价)》规定标准执行(详见附表)。

4.坚持节约集约用地。通过规模化土地整治项目,切实推进农业经营规模化和农业生产现代化。通过建设用地空间整合,优化用地结构,提高土地利用率。通过提高投资强度,从严控制用地规模,促进节约集约用地水平大幅提升。

(三)健全机制,严格奖惩。将土地整治工作开展完成情况作为相关干部考核、任用的重要条件之一。建立土地综合整治及耕地占补平衡工作季通报制度,对进度缓慢、影响工作大局的,对主要负责人按懒政怠政进行处理。建立奖惩机制,设立奖励基金库,耕地占补平衡项目按《孟津县补充耕地项目管理办法》文件要求实施。土地综合整治(老宅还耕)工作通过以奖代补方式进行补助,按谁整治谁收益的原则,对整治单位给予每亩6000元补助;对所在地政府按整治地块给予每亩2000元工作经费奖励;超额完成任务数的给予超出部分每亩3000元工作经费奖励,并在目标管理、用地审批、项目安排等方面予以更大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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