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统一服务热线
400-6666-737
农交网APP

农交网APP

扫码下载

农场管家APP

农场管家APP

扫码下载

官方微信

官方微信

关注有礼

商务合作

农交客服

扫码咨询

安徽蚌埠《固镇县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实施方案》解读及全文

2018-08-13 11:26:21来源:固镇县政府阅读量:1488

根据政府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安徽省蚌埠市固镇县实际,制定《固镇县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实施方案》,于2018518日印发,以下是《固镇县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实施方案》解读及全文。

1.清产核资对象范围。(1)对象。乡镇、村、组集体经济组织。包括未建立村、组集体经济组织及村、组集体经济组织不健全,代行其集体资产管理职能的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或其他单位,撤村建居后代行原集体经济组织功能的社区居民委员会,以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属企业等。(2)范围。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资源性资产;用于经营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工具器具、农业基础设施(包括小型水利工程)、集体投资兴办的企业及其所持有的其他经济组织的资产份额、无形资产等经营性资产;用于公共服务的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非经营性资产。重点清查核实未承包到户的资源性资产和集体统一经营的经营性资产以及现金、债权债务等。

2.清产核资主要任务。(1)清查核实集体资产。(2)进行资产估价与价值重估。(3)界定产权归属。(4)建立健全管理制度。(5)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

3.清产核资推进方式。清产核资工作与村(居)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同步推进。由各乡镇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承担,乡村配合。所需经费由县财政承担。

4.清产核资操作流程。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按照清查、登记、核实、公示、确认、建立台账、审核备案、汇总上报、数据录入、资料归档10个步骤进行。

5.清产核资进度安排。农村集体资产清查登记以20171231日为时间节点。201810月底前基本完成全县农村集体资产清查登记和结果上报工作;201812月底前,完成县级检查验收工作;20193月底前完成市级验收工作;6月底前,根据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开展“回头看”,整改完善成果,迎接省级验收。

6.工作要求。加强经费保障,对实施过程中组织村民参加会议、开展清产核资、确认成员身份等工作补助,一律由财政承担,不得额外增加村级组织负担。市县财政安排工作经费每村6000元,其中1000元用于乡村工作经费,5000元用于购买第三方服务。

中共固镇县委办公室固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固镇县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8518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开展清产核资,明晰农村集体产权归属,赋予农民更加充分的财产权利的重要指示,根据农业部等九部委《关于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的通知》(农经发﹝201711号)、《安徽省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方案》(皖政办﹝201810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清产核资对象范围

(一)对象

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对象主要是:乡镇、村、组集体经济组织。包括未建立村、组集体经济组织及村、组集体经济组织不健全,代行其集体资产管理职能的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或其他单位,撤村建居后代行原集体经济组织功能的社区居民委员会,以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属企业等。

(二)范围

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范围包括: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林地、荒地、滩涂等资源性资产;用于经营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工具器具、农业基础设施(包括小型水利工程)、集体投资兴办的企业及其所持有的其他经济组织的资产份额、无形资产等经营性资产;用于公共服务的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非经营性资产。重点清查核实未承包到户的资源性资产和集体统一经营的经营性资产及现金、债权债务等。

二、清产核资主要任务

(一)清查核实集体资产。按照《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办法》(附件11)和《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报表》(附件12)的要求,对集体所有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进行全面清查,确定集体资产的价值总额。对清查出的没有登记入账或者核算不准确的,要经核对公示后登记入账或者调整账目;对长期借出或者未按规定手续租赁转让的,要清理收回或者补办手续;对侵占集体资金和资产的,要如数退赔。资金、资产的清查,要以村会计账目为依据,坚持账内账外相结合、实物盘点同核实账务相结合,以物对账,以账查物,全面清点品种、规格、型号、数量,查清来源、去向和管理情况;资源性资产的清查,要与已开展的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等工作相衔接,注重成果利用,避免重复劳动。对未承包到户的资源性资产,采取实地勘测丈量的方式,查明实际数量及其权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属企业(包括全资持有、直接或间接拥有半数以上表决权等能够控制的被投资企业),其资产也要纳入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范围,并按有关政策规定进行登记。

(二)进行资产估价与价值重估。对集体所有的未纳入会计核算或无原始凭证的资产要进行资产估价;对集体资产中账面价值与实际价值背离较大的,可以进行价值重估。资产估价和价值重估,要经成员(代表)大会民主讨论决定,一般由集体经济组织自行开展,民主讨论确定估价方法,作为记账凭证入账,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随意估价处置资产。确有需要的,可以聘请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参与,其结果需经成员(代表)大会民主表决通过。资产估价和价值重估,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政策和技术标准,不得随意多估或少估,并报乡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部门备案。

(三)界定产权归属。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统筹考虑历史原因和现实状况,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对农村集体资产的所有权归属区分不同层级进行确认,不能打破原集体经济所有的界限。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资产,确权到村集体经济组织,未成立集体经济组织的由村民委员会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民集体所有的资产,确权到村内各该集体经济组织,未成立集体经济组织的由村民小组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资产,确权到乡镇集体经济组织,未成立集体经济组织的由乡镇人民政府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对于政府拨款、减免税费等形成的资产,要把所有权确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对由政府拨款和集体经济组织以外单位或个人投入形成的混合所有制资产,按各方出资比例或约定的股权比例确认所有权。集体经济组织资产所有权发生纠纷的,除法律、法规已有规定外,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列为待界定资产。

(四)建立健全管理制度。集体经济组织要根据集体资产清产核资中暴露出的矛盾和问题,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化解,完善集体资产的经营方式,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切实加强集体资产管理,提高资产的运营效益。要建立集体资产登记制度,按照资产类别建立台账,及时记录增减变动情况;建立资产保管制度,明确资产管理和维护方式,以及责任主体等;建立资产使用制度,明确资产发包、租赁等经营行为必须履行民主程序,实行公开协商或招标投标,强化经济合同管理,清理纠正不合法、不合理的合同;建立资产处置制度,明确资产处置流程,规范收益分配管理;建立年度资产清查制度和定期报告制度,今后每年末开展一次资产清查,清查结果报送县农委汇总后转报省农委。

(五)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依托农业部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整理、审核、录入清产核资数据,逐级进行汇总上报。加强信息技术保障,健全县、乡互联互通的农村集体资产网络体系,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农村集体财务会计核算、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等相关内容纳入统一平台管理,切实提高管理水平和效率,推动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

三、清产核资推进方式

鉴于目前我县乡镇农村经营管理人员力量不足,且村(社区)“两委”换届49月进行,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面广等特点,清产核资工作与村(社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同步推进。由各乡镇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承担,乡村配合。所需经费由县财政承担。

四、清产核资操作流程

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按照清查、登记、核实、公示、确认、建立台账、审核备案、汇总上报、数据录入、资料归档10个步骤进行。

(一)清查。以乡(镇)为单位,成立清产核资工作小组,对乡(镇)集体经济组织所属企业集体资产全面进行清查;以村为单位,成立清产核资工作小组,对村、组两级集体资产进行清查。

(二)登记。由清产核资工作小组会同第三方机构按照《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报表》内容,将清查结果逐项登记。资产资源的登记要按类别详细登记其名称、数量及使用情况。登记的内容要全面,说明要清楚,数字要准确,做到不遗不漏。

(三)核实。由清产核资工作小组配合第三方机构对已清查登记的集体资产进行逐项逐笔核实。做到集体资产的数额、权属、台账与实物、处置与管理等情况无误,归属清晰。

(四)公示。按照集体资产归属,分别对核实后的集体资产逐项逐笔在乡镇为民服务大厅、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公示期间,清产核资工作小组要接待农民群众的咨询和反映,并认真做好记录和解释工作。凡在公示期间,农民群众对集体资产情况有异议的,都要认真进行核查,直至农民群众认可。

(五)确认。公示期满,按照有关规定,召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或成员代表会议对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结果进行确认。

(六)建立台账。经过确认后的各类资产,要按照《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报表》要求,分别建立台账,及时记录增减变动情况。

(七)审核备案。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公示确认结果,按照集体资产归属,由清产核资工作小组负责人和第三方机构项目负责人签字盖章后,分别由乡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部门审核,报乡镇政府备案。

(八)汇总上报。经审核后的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结果,按照集体资产归属,分别填报《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报表》,逐级汇总上报。乡镇集体经济组织所属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结果由乡镇清产核资工作小组会同第三方机构填报,村级和组级清产核资结果由村级清产核资工作小组会同第三方机构填报,然后以乡镇为单位将本乡镇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结果上报县级农业部门。县级农业部门要会同国土资源、林业等相关部门,对各乡镇上报的清产核资数据进行认真审核,确认无误后报送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办公室。

(九)数据录入。依托农业部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将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结果录入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

(十)资料归档。以村为单位将清产核资原始资料整理归档,并交由乡镇集中管理。

五、清产核资进度安排

农村集体资产清查登记以20171231日为时间节点。201810月底前基本完成全县农村集体资产清查登记和结果上报工作;201812月底前,完成县级检查验收工作;20193月底前完成市级验收工作;6月底前,根据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开展“回头看”,整改完善成果,迎接省级验收。具体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准备阶段(2018510日前完成)

县、乡分别制定实施细则或工作方案,明确路线图、时间表和工作推进措施,并报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办公室备案。

(二)实施阶段(201810底前完成)

按照“清查、登记、核实、公示、确认、建立台账、审核备案、汇总上报、数据录入、资料归档”等10步流程,统筹组织开展工作。确保201810月底前基本完成全县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将乡、村、组三级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负债汇总表和资源型资产清查登记汇总表上报到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办公室。

(三)县级验收阶段(201812月底前完成)

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办公室将对审核无误的乡、村、组三级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负债汇总表和资源型资产清查登记汇总表上报。201812月底前,完成县级验收工作,形成县级验收报告,提请市级验收。

(四)总结完善阶段(20193月底前完成)

20193月底前,排查问题,整改完善成果,建立健全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制度。完成市级验收工作。组织开展“回头看”,排查问题,整改完善成果。完成县级数据校验并通过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上报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办公室。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农业部等国家9部委《关于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的通知》和省、市统一部署。成立县委书记、县长任组长,分管副书记、副县长任副组长,县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县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协调、领导全县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农委,办公室人员从有关部门抽调,具体负责全县清产核资宣传、培训、指导、督查等工作。各乡镇、村要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和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清产核资的组织实施;乡镇农经、财政以及相关部门人员全程参与,做好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具体工作,确保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强化部门协作。县农委、林业局、财政局、国土局、水务局、教体局、文广新局、卫计委等部门,要各司其责,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推进合力,共同做好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确保清产核资工作稳妥有序推进。县农委负责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办公室日常工作;提供集体林权确权登记成果;牵头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政府投资农村的公益性资产转化为农村集体资产以及后续管护费用承担主体的政策意见。县财政、国土、水利、林业、教体、文广新、卫生计生等部门研究制定政府投资农村的非经营性资产转化为农村集体资产以及确定后续管护费用承担主体的政策意见,为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提供政策支撑,确保清产核资工作稳妥有序推进。

(三)广泛宣传培训。要通过多种形式进行宣传,采取政策问答、一封信等形式把政策原原本本交给农民,让农民群众了解清产核资的目的意义、任务要求,发动农民主动参与、积极支持清产核资工作。要加强政策培训,按照要求,组织对基层领导和具体操作人员政策和业务培训,确保清产核资政策执行不走样。

(四)落实保障措施。加强经费保障,对实施过程中组织村民参加会议、开展清产核资、确认成员身份等工作补助,一律由财政承担,不得额外增加村级组织负担。市县财政安排工作经费每村6000元,其中1000元用于乡村工作经费,5000元用于购买第三方服务。要加强统筹协调,加强人力调配,组织懂经济、财务的人员到村、到组驻点指导。要加强农村经营管理体系建设,充实乡镇农经队伍,确保事有人干、责有人负。

(五)加强督查考核。要建立“周统计调度,月督查推进”制度,加强信息收集报送,及时掌握工作进展和工作动态,开展工作督导和检查。要制定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考核办法,把工作实施效果纳入各级年度重点工作考核内容,加强工作考核问效,层层压实责任,推动工作落实。实行约谈通报制度,对工作滞后,进度缓慢的乡镇、村和作业单位进行约谈通报。

注:固镇县,隶属于安徽省蚌埠市。位于蚌埠市北部,东接五河县,南邻蚌埠市郊,西南连怀远县,西北界宿县,北望灵璧县。辖8个镇3个乡1个开发区:城关镇、王庄镇、新马桥镇、连城镇、刘集镇、任桥镇、湖沟镇、濠城镇,石湖乡、杨庙乡、仲兴乡,固镇经济开发区。面积1363平方公里,人口57.5万(2017年常住)。

固镇县是“垓下之战”发生地,留下了“四面楚歌”、“霸王别姬”等动人故事;古代著名的经学家、文字学家许慎曾在固镇垓下为官,著有《说文解字》,开启了中国字典之先河;是天津方言的发源地;被命名为“中国书法之乡”、“中国花生之乡”。

固镇县地貌分为湖地、湾地、岗坡地3种类型;地势自西北向东南倾斜。气候属亚热带和热带过渡带,河流有沱河、浍河、澥河、北淝河等。旅游景点有垓下遗址、谷阳城遗址、伯牙墓、香山庙、淮北西大门抗战烈士陵园、许慎文化公园、胡洼闸风景区、张家湖湿地、城西公园、金海岸农业生态养生园、香雪度假村等。

>>推荐:固镇县农村产权交易

本网站所有注明来源:“农交网”的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于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平台原创(独家)所有,非经授权,任何媒体、网站或者个人不得转载,授权转载时须注明“来源:农交网”。

本网所有转载文章系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且明确注明来源和作者,不希望被转载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立即进行删除处理。

如需转载本网非原创(独家)文章,同样建议注明该文章的出处和作者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