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山区城子乡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任务确保在2020年底前全面完成
2021-04-28 10:10:58来源:松山区人民政府阅读量:600
为积极稳妥推进全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维护集体和农民合法权益,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松山区城子乡积极在全乡20个行政村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并通过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和监管机制,确保在2020年底前全面完成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任务。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村党支部书记亲自挂帅,承担领导责任。落实改革工作机构,充实人员队伍,保障工作经费,强化工作协同。
二、明确改革任务要求
要求各村制定本村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改革目标、改革任务和保障措施,明确改革的时间表和路线图,确保按时完成。各村要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加强集体资产财务管理和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工作,将经营性资产折股量化到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赋予农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探索农村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多种形式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
三、广泛深入宣传培训
充分利用标语、公开信、新媒体等形式,把改革的意义、目的、内容、手段和要求宣传到位,讲清政策,营造良好的改革氛围,为做好改革工作打下坚实的群众基础。加强政策解读和干部培训,确保政策执行不走样,确保政策口径统一。
四、妥善调处矛盾纠纷
通过协商、调解等途径,稳妥化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出现的各类矛盾纠纷。充分发挥乡、村两级矛盾调解作用,在坚持法律政策的前提下,更多应用民主协商和调解手段,依法调处各种矛盾纠纷,切实维护农民特别是妇女的合法权益。
五、扎实做好档案管理
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形成的文件、决议、实施方案、制度办法、合同协议、股权登记、资产台账、影像资料等,要及时、全面、系统、准确、完整地整理归档,形成系统的改革成果资料,作为记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整个进程和评价工作成效的重要依据。需要报备的有关文件,按规定及时向上级政府主管部门报备。
六、认真做好总结评估
及时总结提炼改革中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经验,对于具备推广条件的成熟经验和做法,要进行推广宣传,对改革中发现的问题,要深入调查,科学研判,尽快解决。(松山区人民政府2019年1月18日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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