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土地可以纳入土地储备范围?最新规定来啦
2024-05-23 11:20:29来源:农交网阅读量:1172
近日,自然资源部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通知。其中提出,各地应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土地储备三年滚动计划,合理确定未来三年土地储备规模。下面农交网小编带来哪些土地可以纳入土地储备范围?最新规定来啦。
一、哪些土地可以纳入土地储备范围?
1.依法收回且原使用权已注销的国有建设用地;
2.收购的国有建设用地;
3.行使优先购买权取得的国有建设用地;
4.已办理农用地转用、征收批准手续并完成征收的土地;
5.其他依法取得的国有建设用地。
入库储备土地必须是产权清晰的土地。土地储备机构应对土地取得方式及程序的合规性、经济补偿、产权状况(包括所有权和用益物权、担保物权)等情况进行审核,不得为了收储而损害合法土地权益。对于取得方式及程序不合规、补偿不到位、土地权属不清晰、应办理原集体土地所有权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等各类不动产权利注销登记手续而尚未办理的土地,不得入库储备。
综上,储备土地原则上不再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不得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