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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田改大田实施方案

2024-04-07 10:35:35来源:农交网阅读量:1307

为全面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坚定不移地抓紧抓好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各地探索开展“小田并大田”改革试点。下面农交网小编带来小田改大田实施方案

一、小田改大田实施方案

(一)调查摸底。在各镇(场、景区)的统一组织下,以试点村为单位成立工作专班,入户宣传“小田并大田”相关政策,发放宣传资料。核实农户确权地块面积及四至,统计村域内可复垦的田埂、沟渠、道路面积,完成村域土地现状分布图,登记造册公示公开,围绕单块面积、形状、土质、水源、排灌等要素,对辖区内“小田”进行全面摸排、分类清查,建立“小田”台账,明确改造需求。做好政策解读,从租金收入、订单溢价、二次分红、转移务工、降本增收等方面为农户算好“增收账”,引导农户参与“小田并大田”行动。对选择不流转、不托管的农户,协调其调田,通过土地经营权互换,实行“一户一田”经营。

(二)制定方案。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以村为单位,填写改造申报表,向所在镇(场、景区)进行申报。各地汇总辖区各村情况,统筹分析研判,优先选择项目区村民支持率达95%以上、土地流转率达80%以上、经营方式切实可行的村进行申报,方案应当依法履行民主决议程序,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后,以镇(场、景区)为单位,统一向县农业农村申报审批,并上报省经管局备案后组织实施。要保证程序合规、农户认可,做到政策解读到户、征询意愿到户、信息核实到户、签字确认到户,确保试点任务规范有序完成。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水利和湖泊局、县民政局、县乡投集团等,要对各地申报项目开展实地踏勘、方案会审和收益评估,合理确定项目实施范围,统筹全县高标准农田建设、全域国土综合整治、大中型灌区建设、旱改水等项目,精准落实项目支持,配套流域综合治理、乡村振兴、交通以及农文旅融合等项目。

(三)组织实施。由政府部门、专业设计团队、参与建后经营的镇级农业社会化服务公司、群众代表等多方协商确定项目设计方案,确保项目建设内容取得群众共识。要齐心合力推进项目建设,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统筹项目规划设计、过程监管、竣工验收、成效评价等工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全域国土整治中农用地建设的技术指导及审核监督;县水利和湖泊局负责加强灌区及流域治理与项目对接;县民政局负责做好“小田并大田”改造区域内坟墓迁移工作,力争迁移率达到100%,在“小田并大田”改造区域内涉及的乡镇,可采取各村独建、村村联建的方式,建设村级公益性公墓,保障群众基本安葬需求。项目所在地要统筹项目全流程管理,加强项目综合协调、质量跟踪、建后营运等关键环节管理服务。项目村要突出受益主体地位,负责项目施工协调、监督评价和运营管护;用好“以工代赈”政策,优先聘用土地经营权已流转的村民;聘请有责任、有担当的村民参与工程全过程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施工方整改;发动村民对项目区人居环境开展常态化整治。项目建成后,由项目所在地先行组织镇村两级有关人员、群众代表进行验收,完成后申请县级验收。县级验收采取专班验收形式,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水利和湖泊局配合,对建设内容、工程质量、资金到位和使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等进行全面核查。项目建设情况和验收结果向社会统一公示公告,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并报县领导小组备案。

(四)建后管护。按照“谁经营、谁管护”“谁损坏、谁修复”的原则,列出管护清单,签订管护合同,明确管护要求和措施,确保项目长久发挥效益。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做好建后耕地使用管控工作,用好“田长制”,坚决遏制“非农化”、防止“非粮化”,避免耕地撂荒;县民政局做好引导群众自觉抵制占用耕地散埋乱葬等不良习俗,严禁在“小田并大田”改造区域内新建坟墓。

(五)探索路径。探索项目结合型、主体引领型、农民互换型等多种“小田并大田”模式。把“小田并大田”作为高标准农田、土地整治、旱改水等项目建设主要内容,一体规划设计、一体推进实施,实现自然地块“小并大”;组织引领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镇级农业社会化服务公司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结合承包经营地块条件,设置承包农户按户连片经营的“自种区”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集中连片经营的“流转区”等方式,开展“三块田”模式探索,推动“小田并大田”改造;引导农户在自愿互信的基础上,采取互换并地方式,解决承包地地块过度分散、不利于集中流转、农机作业难、矛盾纠纷多、耕地撂荒等问题,推动“一户多块田”向“一户一块田”转变。

以上就是小田改大田实施方案的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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