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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非法占用土地怎么处罚?最新规定公布

2024-04-02 10:35:58来源:农交网阅读量:397

非法占用土地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土地、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占用土地以及超过批准的数量多占土地的违法行为。下面农交网小编带来山西省非法占用土地怎么处罚?最新规定公布。

一、山西省非法占用土地怎么处罚?最新规定公布

非法占用土地的,依照《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处以罚款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按照下列标准执行:

(一)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处以每平方米六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二)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的,处以每平方米三百元以上六百元以下罚款;

(三)占用耕地以外的其他农用地的,处以每平方米二百元以上三百元以下罚款;

(四)占用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的,处以每平方米一百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二、非法占用土地违法行为构成

(一)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

(二)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

(三)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的;

(四)依法收回非法批准、使用的土地,有关当事人拒不归还的;

(五)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当事人拒不交出土地的;

(六)临时使用土地期满,拒不归还土地的;

(七)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

(八)不按照批准的用地位置和范围占用土地的;

(九)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禁止开垦区内进行开垦,经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

(十)在临时使用的土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的;

(十一)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定前已建的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的建筑物、构筑物,重建、扩建的。

以上就是山西省非法占用土地处罚最新规定的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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