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久基本农田和耕地有什么关系?如何划分与管理永久基本农田?
2024-02-01 10:40:43来源:农交网阅读量:371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耕地保护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从“像保护大熊猫那样保护耕地”到“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基本农田‘非粮化’”,从“绝不能占用耕地和违背自然规律去搞造林绿化”到“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下面农交网小编带来永久基本农田和耕地有什么关系?如何划分与管理永久基本农田?
一、什么是永久基本农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规定,基本农田是指按照一定时期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不得占用的耕地。
从2008年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永久基本农田”的概念,“永久基本农田”即无论什么情况下都不能改变其用途,不得以任何方式挪作他用的基本农田;到2020年起实施的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基本农田前面加上“永久”二字,体现了国家对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的重视。
永久基本农田重点是用于发展粮食生产,特别是口粮生产。原国土资源部等国务院7个部门在2005年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农田保护有关工作的意见》,将基本农田上的农业结构调整严格限定在种植业(主要包括粮、棉、油、麻、丝、茶、糖、菜、烟、果、药、杂等作物生产)范围内;国务院办公厅在2020年下发的《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指出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和用途管制,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园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并明确了耕地利用优先序,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发展粮食生产,特别是保障稻谷、小麦、玉米三大谷物的种植面积。国家从政策层面进一步突出永久基本农田的地位和作用。
二、永久基本农田与耕地的关系
耕地: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17)规定,耕地是指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包括熟地,新开发、复垦、整理地,休闲地(含轮歇地、休耕地);以种植农作物(含蔬菜)为主,间有零星果树、桑树或其他树木的土地;平均每年能保证收获一季的已垦滩地和海涂。耕地中包括南方宽度<1.0m,北方宽度<2.0m固定的沟、渠、路和地坎(埂);临时种植药材、草皮、花卉、苗木等的耕地,临时种植果树、茶树和林木且耕作层未破坏的耕地,以及其他临时改变用途的耕地。《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调整方案》中要求:到2020年全国耕地保有量不少于18.65亿亩。
永久基本农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规定,基本农田是指按照一定时期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不得占用的耕地。2020年起实施的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基本农田加上“永久”二字。《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调整方案》中要求:到2020年全国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15.46亿亩。
以上就是永久基本农田和耕地的关系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