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开发边界内可以审批宅基地吗?
2023-10-26 11:29:55来源:农交网阅读量:7373
为了保护农田和农业生产,城镇开发边界内可能包括一些农用地,这些土地通常不能随意用于非农建设。下面农交网小编带来城镇开发边界内可以审批宅基地吗?
一、城镇开发边界内可以审批宅基地吗?
城市规划区宅基地的相关规定:
1.在乡、村庄规划区内使用原有宅基地进行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的规划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省城乡规划条例根据城乡规划法的授权,在第五十四条规定。
2.村民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自己原有的宅基地上建设住宅,应当符合乡规划、村庄规划,不得超出原有宅基地四至范围,不得妨碍相邻权利人利益,经村民委员会同意,向所属的镇或者乡人民政府备案”。
二、申请程序
1、个人申请。有建房需求的个人填写建房申请表,经村委会(或居委会)初审、公示并签署意见后提交镇街、便民(城市社区)服务中心审核。经初审或公示后不符合申请条件的,由村委会(或居委会)在3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2、镇街审核。经初审且公示无异议的,属地镇街、便民(城市社区)服务中心统一受理个人建房申请,对拟建房屋的层数、外立面效果图、间距、建筑面积等进行审核。经审核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在3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现场踏勘。对于县城开发边界内控制区域自建房(个人建房),由镇街审核同意后每周统一上报县自然资源局,县自然资源局组织县城管执法、属地镇街(根据情况可邀请县交通、文旅、电力等部门)于5个工作日内开展现场联合踏勘,出具现场踏勘意见表;对于镇街、便民(城市社区)服务中心辖区开发边界内控制区域自建房(个人建房),由属地政府审核同意后组织本单位相关人员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踏勘,出具现场踏勘意见表。
4、方案审查。城镇开发边界内控制区域自建房(个人建房)现场踏勘符合条件的,属地镇街、便民(城市社区)服务中心统一收集《规划设计方案》上报县自然资源局,县自然资源局于5个工作日对拟建房屋《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审查并出具审查结果,审查结果反馈至属地镇街、便民(城市社区)服务中心,属地政府备案后将审查结果反馈至申请人。
5、证件办理。《规划设计方案》审查合格后,由申请人向县行政审批局提交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所需资料,县行政审批局于10个工作日内依规办理证书。
6、施工验线。申请人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由县自然资源局会同属地镇街、便民(城市社区)服务中心于5个工作日内进行施工验线。
7、竣工验收。县城开发边界内控制区域自建房(个人建房)竣工后由县自然资源局组织县行政审批局、县住建局于3个工作日内进行工程质量、规划、抗震、消防等方面验收,出具综合验收意见;镇街、便民(城市社区)服务中心辖区开发边界内控制区域自建房(个人建房)由属地政府组织相关人员于3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意见。
以上就是城镇开发边界内是否可以审批宅基地的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