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供暖时间2022-2023:什么时候正式供暖?供暖费最晚什么时候交?
2022-10-28 10:45:47来源:农交网阅读量:15865
从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获悉,按照《天津市供热用热条例》和气象综合会商结果,经天津市委、市政府批准,天津将于近日供暖。那天津市供暖时间2022-2023什么时候正式供暖?供暖费最晚什么时候交呢?
一、2022-2023天津市供暖时间什么时候正式供暖?
经天津市委、市政府批准,天津市2022-2023采暖期将于2022年11月1日零时起正式供热,达标运行。目前,天津市各项供热准备工作已就绪,市区两级城市管理委、各供热企业已全面进入临战状态,全力做好今冬供热民生保障工作。
二、天津市供暖费最晚什么时候交?
按照《天津市供热用热条例》规定,用热户应当在2022年12月31日前向供热单位全额交纳供热采暖费;双方对交费时间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和重点优抚对象家庭,按本市有关规定实行供热采暖费减免优惠。用热户逾期未交纳供热采暖费的,应当按照供用热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天津供暖收费标准如下:
1.按供热面积收费和按建筑面积收费
居民住宅:25元/平方米/采暖季
非居民:40元/平方米/采暖季
2.按供热计量收费
居民住宅:基本热价为每平方米7.50元;计量热价每千瓦时0.13元(每吉焦36元)
非居民:基本热价为每平方米12元;计量热价每千瓦时0.25元(每吉焦70元)。
注:以上供热价格仅限于中心城区、环城四区(不含五县、滨海新区)。滨海新区、宝坻区、武清区、宁河区、静海区及蓟州区的供热计量价格,由当地区、县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值得注意的是,自2016年以来,天津市委市政府已连续6年为天津百姓延长供暖,供暖期从原来的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延长为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今冬,本市再次提前供暖。
以上就是农交网小编带来的天津市供暖时间2022-2023的介绍,从2022年11月1日零时起正式供热,而供暖费最晚在2022年12月31日前交纳。